楊冪飾演的童薇在談判官中,14歲就失去了父母雙親,所以童薇的叔叔嬸嬸就成為了童薇的監護人。
叔叔為人還比較好,可是嬸嬸有些愛佔小便宜,還經常偏袒自己的女兒童恬恬。
但是這些事情童薇都忍了下來,童恬恬和自己搶什麼東西?童薇都不在。
甚至將自己的房產證交給了叔叔嬸嬸保管,但是即使如此,嬸嬸還是不滿足。
正好樓下的小李要賣房子,嬸嬸的這塊心病又發作。
雖然房產證放在自己手裡保管,但是房產證的名字寫的是童薇的名字,根本就沒有叔叔嬸嬸的名字。
嬸嬸一看見房產證就一肚子氣,她覺得童薇應該把自己和叔叔的名字加在上面。
嬸嬸是這樣想,自己照顧童薇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為什麼房產證上不能有自己的名字呢。
還有一點原因更為重要,那就是現在這棟房子已經價值一千多萬。
叔叔聽到這個數字吃了一驚,但是轉念一想,咱們這個房子是用來住的,就算給你一個億也不能賣啊。
其實嬸嬸的擔心也不是沒有道理,謝曉飛畢竟現在落魄,而自己和老公畢竟不是童薇的父母。
嬸嬸難免缺乏安全感,所以嬸嬸一直希望童薇能找一個事業成功的男人,這樣一來自己還能沾點光。
可是謝曉飛現在就是個大麻煩,嬸嬸害怕謝曉飛如果真和童薇結婚,自己的利益會獲得損失。
而很快,這種擔心也變成了現實,童薇為了幫助謝曉飛想要把房子給賣了,而嬸嬸和童薇的矛盾,即將再次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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