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白:哪怕只是小衆,也能站在舞台中央

江小白:哪怕只是小眾,也能站在舞臺中央

小眾從來就有,小眾站在舞臺中央的現象過去也有,但通常是小眾變成了大眾流行之後。

小眾直接站在舞臺中央,則是現在才有的事。

最近頻繁地提及小眾和小眾營銷,因為基於亞文化的小眾,在中產崛起後能夠形成商業規模,更因為社交平臺給了小眾表演的舞臺。

在小眾崛起的過程中,小眾的粉與黑交替呈現,而社交平臺放大了小眾粉與黑的衝突。甚至可以說,在目前階段,小眾天然就是招黑體質,哪一個小眾在社交平臺上沒有被黑過?

無論粉與黑,都是傳播,都放大了傳播。所以在社交平臺上,小眾或許比大眾更有傳播能量。

一些規模不大的企業,如喜茶、江小白,獲得了遠超其規模的影響力,已經站在了舞臺的中央,成為互聯網時代的社交貨幣。

江小白:哪怕只是小眾,也能站在舞臺中央

一些曾經的小眾,如小米,已經跨界成為大眾。

當然,有些小眾仍然只是小眾,比如錘子手機。

總之,小眾藉助社交平臺登場了,搶了過去只有行業巨頭和行業領袖才有的風頭。

藉助互聯網傳播,小眾被放大了,有機會站在舞臺的中央。

在商業上,這是一個機會。

小眾是大眾的對立面

首先糾正一個觀點。受過細分思想影響的營銷人,很容易認為小眾是大眾的細分,或者說小眾披著細分的 “馬甲” 。

這種觀點認為,大眾是全集,小眾是子集。

其實,小眾是大眾的對立面,小眾與大眾並列,大眾和小眾都是全集的子集。

差異在於,大眾基於主流文化,小眾基於亞文化。文化認同是小眾聯結的紐帶,也是小眾有力量的原因。

小眾,人數少是表象,亞文化是本質。按照百科上的說法,小眾是 “只被少數人接受的事情和愛好” 。這句話太平淡。

站在商業角度,小眾是否成立,要看對愛好的 “偏執程度” 和 “一致化程度” 兩個維度。

小眾的偏執化程度,決定了小眾對風格的堅持,願意付出的代價和對大眾的排斥程度。因此,小眾通常特立獨行,雖千萬人我獨往矣。在商業上,願意為愛好買單。

喜茶、江小白的粉絲,就與主流茶和白酒的消費者差異巨大,有主流質疑,甚至 “不屑一顧” ,但他們仍然堅持自己的價值觀。這就是偏執化程度。

江小白:哪怕只是小眾,也能站在舞臺中央

小眾的 “一致化程度” ,決定了小眾在語言風格、行為風格上的相似性。這些相似性決定了小眾的自我存在感,團體的歸屬感。

正因為小眾對 “偏執” 的堅持,有文化紐帶,有團體歸屬感,所以容易聚集形成巨大的能量。

因為偏執性,所以,小眾在文化上表現為 “叛逆性” ,在行為上表現為特立獨行,在商業風格上表現為前衛。

小眾,更有 “組織”

小眾,傳統時代靠線下隱秘的圈子聚集;互聯網時代則有了自己的組織,如 A 站、B 站,小眾 APP;現在則有了更大的平臺——移動社交平臺,更容易形成超級社群。

小眾 “組織” 的進化,方便了成員聚集,也讓小眾跨界變得更容易,封閉性更差了。

社群把社交結構遷移到線上,並且擴大了社交結構。這為小眾聚集提供了技術平臺,讓小眾更有組織性。

小眾越是聚集,小眾的獨行性越容易得到強化,偏執特性越容易得到組織認同。

在傳統線下時代,小眾聚集在相同的時間、空間,成本巨大。小眾,與其說人數少,不如說是密度低。密度低,則組織成本高。

江小白:哪怕只是小眾,也能站在舞臺中央

吳聲在《超級IP》中說:互聯網解決了工業時代亞文化傳播和社群組建的成本問題,使得每個人都可以十分容易地找到 “組織” 。

互聯網新場景,本質上是對 “時間的佔有” ,因為可以通過移動互聯在 “不同的空間” ,聚集在 “相同的時間” 。

吳聲說,幾乎所有網遊玩家都是一群 “沒見過面” 的好友,他們因遊戲而相識、結群、戰鬥、戀愛,共同的二次元經歷讓他們成為不同於傳統意義上的朋友。

社群提供了小眾交流的場所,他們碰撞、交流、自傳播,形成亞文化的 “組織” ,成為亞文化生存、發酵的土壤。

因為社交平臺提供了聚集的空間,所以,小眾的偏執化程度和一致化程度都容易得到強化。

小眾形成 “組織” ,小眾的亞文化就容易得到彰顯,傳播也容易放大。

被放大的小眾

騰訊在 2018 年新媒體報告中提到了兩個關鍵詞:圈層性情緒性

這兩個詞好像為小眾量身定做似的。

小眾天然是強圈層,小眾天然是強情緒。因此,小眾天然有強傳播性。

社交平臺讓低密度的小眾,更容易在平臺上 “相聚” ,相互之間的黏性本來就比大眾強;小眾之間的 “風格一致性” ,讓社交平臺的分享內容更容易得到發酵、傳播;小眾的亞文化天然帶情緒,而情緒本來就容易得到傳播。

江小白:哪怕只是小眾,也能站在舞臺中央

一篇分析華為、OPPO 和小米傳播流量的文章說,小米粉絲對流量貢獻大,每 100 次閱讀中就有 25 次是小米粉絲貢獻的。這再一次證明,粉絲是支持者、傳播者。

一致的語言風格,自我的存在感,團體的歸屬感,遇上 “同義反復” 的傳播內容,傳播引爆並不難,只要達到引爆臨界點即可。

小眾相對大眾,本來就偏執。而社交平臺恰恰是:越偏執,越傳播。

大眾媒體時代,小眾的聲音被大眾媒體淹沒,小眾如果沒有對 “偏執” 的堅持,發聲很難。

社交平臺時代,小眾的圈層性和情緒性,被社交平臺快速放大了,甚至比大眾更容易聚集傳播勢能。

大眾傳播,依靠大眾媒體的付費傳播,一句廣告語可以用好多年。

小眾傳播,內容生產是關鍵。分享式傳播,意味著 “沒有相同的兩篇傳播內容” ,而傳播內容的 “同義反復” ,情緒語言的同義表達是最佳方式。因此,小眾的情緒,成為內容生產源源不斷的創作源泉。

小眾產品

小眾文化天然存在,層出不窮。過去的搖滾,現在的嘻哈。

小眾亞文化與商業結合,就形成了小眾產品。如 “文藝青年” 催生了 “清新系” 互聯網產品,“二次元” 催生了 “腦洞系” 互聯網產品。

方剛老師說:大眾是功能滿足,小眾是精神認同;大眾是強品牌,小眾是強IP;大眾通吃,小眾偏食。

小眾購買的不是簡單的功能性產品,而是充溢文化價值,滿足的是用戶精神層面的體驗。

這裡面,既有對產品功能本身的不同需求,也有精神體驗的呈現形式。既弱化了大眾的強需求,也強化了大眾的弱需求。

你之蜜糖,可能恰是我之毒藥。

小眾化產品,天然會形成一個區隔於大眾的標誌化風格,並且因不妥協大眾才受追捧。所以,大眾總以為喜茶的排隊現象有 “操作的痕跡” ,總以為喝江小白是因為文案,而不能理解小眾的產品邏輯。所以,大眾才會有 “成於營銷,敗於產品” 的固有認知。

小眾的粉與黑

小眾,應該是小圈子的事,何以大眾都在關注小眾?甚至吳聲說超級 IP 崛起於小眾。

由於小眾是精神認同,所以小眾 “聚粉” 有天然優勢。粉絲,在互聯網時代就是支持者、傳播者,甚至不一定是用戶。

在傳統時代,小眾與大眾可以相安無事,儘管小眾天然帶有叛逆性。

在互聯網時代,小眾傳播不跨界,很難,很難。

跨界了,而且引爆了,不關注,同樣很難。

小米手機,為粉絲而生,初期是小眾。如果是大眾,充其量不買就是了。

但是,既然引爆了,怎麼能不關注呢?

關注了,不喜歡,但看到粉絲那個瘋狂勁,就容易走向反方向,成為黑。

江小白雖然是傳統工藝,但口感風格不同於傳統白酒。不是江小白的消費者,不喝也罷。關鍵是,江小白成名了,哪怕原來是喝茅臺的,也買來嚐了嚐。不習慣,就走向了粉絲的反面。

江小白:哪怕只是小眾,也能站在舞臺中央

輔導過多家白酒的營銷專家張學軍老師,喝慣了傳統白酒,他對江小白創始人陶石泉說:我不是江小白的粉絲,但是老陶的粉絲。

這句話有兩層意思。一是說我喝慣了傳統白酒,個人適應不了江小白的新風格;二是說對陶石泉針對目前消費群的認知和營銷是認同的。

張老師是營銷專家,能夠把兩者分開,但普通人做不到。

我不是小米的目標用戶,但在小米引爆後,我也買了一部小米手機,目的是體驗。我無法像小米的粉絲那樣瘋狂,但我從來不否定小米,包括它的產品、營銷,這是基於我的專業判斷。

江小白:哪怕只是小眾,也能站在舞臺中央

小眾引爆後,粉與黑交替,短期內可能無法避免。甚至可以說,目前的小眾就是招黑體質。

粉與黑,同時存在,輪番上陣。高峰時,粉絲佔優勢;低谷時,黑佔優勢。

當然,粉與黑同時存在也加大了傳播。正所謂 “無衝突,不傳播” ,小眾與大眾的衝突,傳播被放大。

小眾跨界流行成大眾

有的小眾永遠是小眾,有的小眾會跨界流行成為大眾。

美國的嘻皮士,多數後來成為雅皮士。

流行,發端於小眾,引爆後就是大眾。

社交分享時代,小眾的跨界流行,既有產品的跨界成為大眾,也有傳播的跨界。

小眾跨界,從精神角度講,要麼是亞文化變成了大眾文化,要麼是大眾變化認同了亞文化。總之,意味著亞文化特徵的消失。

服裝的流行往往就是小眾走向大眾的過程。當小眾大眾化後,當初的小眾群體通常會選擇放棄。

1950 年,大衛·雷斯曼(David Riesman)提出大眾和亞文化的差別,並且將亞文化詮釋為具有顛覆精神。大眾是 “消極地接受了商業所給予的風格和價值” 的人,而亞文化則 “積極地尋求一種小眾的風格(在當時為熱爵士樂)” 。於是 “聽眾……操控了產品(因此也操控了生產者),就如同產品操控了聽眾一般” 。

小眾是 “積極地尋找” ,大眾是 “消極地接受” 。這句話,除了表明小眾有更強的動能外,還說明從小眾到大眾的過程,其實是 “征服” 的過程。

大眾表現看,表現為 “高度的一致化” ,但對一致化的 “堅持” 是不夠的,容易隨波逐流。

小眾是通過小眾獲取身份差異化識別,大眾是通過大眾獲取一致化身份認同。

移動互聯時代的小眾大眾化,吳聲提供了一套方法論:亞文化根基;與名人連接;社群;限量;跨界。有興趣可以看《超級IP》。

轉載自:微信公眾號《劉老師論壇》(ID:liuchunxiong1964)

作者:劉春雄,鄭州大學副教授、《銷售與市場》雜誌社高級研究員、《農資與市場》雜誌社首席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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