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發文,不遭遇磨難不知祖國的溫馨

周立波發文,不遭遇磨難不知祖國的溫馨

網易娛樂7月24日報道 在和唐爽互撕N回後,7月24日,周立波發表長文,表示對案件進行最終總結,並聲明:既然是總結,也就意味著這是最後的回應!我們在此聲明以後不想再提及或回覆此事!

周立波在文中稱,關於撤案原因,關鍵的因素是法官依據科學鑑定的結果確信車內的槍毒與他無關,這一點影響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而公開的幾段錄音都是太太胡潔在某某的辦公室錄製的,並表示這些錄音在紐約州是合法的。此外還提及了某某、唐爽、莫虎等相關人員,表示這是最終總結,以後將不再對此事進行提及或回覆。

全文如下:

周立波對案件的最後總結

1.關於撤案原因,所謂“警察執法程序不合法導致證據失效而撤案”一說甚囂塵上。的確,我的律師指出了警察的執法瑕疵並以此要求法庭撤案,但檢察官方面也提出了當時兩名警察合法搜車的證據,作為主審法官可以採納我方的證據,當然也可以採納檢方的證據,這就是英美法系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如果法官確信槍毒是我的,那他完全可以判我方敗訴讓案子繼續交由陪審團裁決。主審法官之所以判我方勝訴,關鍵的因素是法官依據科學鑑定的結果確信車內的槍毒與我無關,這一點影響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美國法律的本質是懲治罪犯,既然我不是罪犯,法官就會趨向於採納對我有利的證據判我勝訴。程序正義是為了保證實體正義,英美法系中兩者是高度統一的,對英美法系略有研究的人都會明白這個常識。同樣,也正是因為槍毒與我無關,檢方在我勝訴之後選擇放棄上訴並宣佈撤銷此案,但以交通違章(開車打電話)對我罰款150美元。警察看見我拿著手機,但沒有查出有通話記錄,即便如此檢方也不肯放過我,逼我認了這個交通違章罪並罰款。試想,如果檢方確定槍毒與我有關,能輕易放過我嗎?即使我勝訴,檢方也會堅決上訴網上有謠言汙衊我吸毒,我如果吸毒就不可能瞞過包括唐爽在內的身邊親近的人。我前妻曾指責我吸毒,但事後她承認是誣陷並寫下悔過書,為保護前妻名譽我一直沒有公開這張悔過書,我認為這是一個男人應有的擔當。在此重申無論過去、現在還是將來我絕不會涉毒。清者自清,時間會證明一切!

2.周立波被此案折騰一年半,雖然獲得無罪判決,但每每想到貪官二代和不良律師仍然在繼續逍遙禍害華人社會,作為受害人當然憤憤不平。冤有頭債有主,有仇不報非君子。海外華人一盤散沙,華人坑華人之悲劇每天都在上演,如果我的復仇舉動能夠拯救下一個好人,周立波甚感欣慰,雖勞心費神,但能讓自己出口惡氣,讓更多人提高警惕免受其害,值了!

3.某某,本案的始作俑者兼案外主角。此人已被曝光,萬能的網友已挖出此人名叫鄢軍,其罪惡貪腐史不久即會大白於天下。案發時車從鄢軍家開出,在鄢軍家數小時,我的揹包一直放在他家書房但我本人一直都在書房之外活動,我的車鑰匙一直掛在車內任何人都能任意進入,上車時我只拿著手機,其他東西都是別人幫我拿上車,我到現在都不知道那個導致警察搜車的槍套是怎麼到了車裡的。事後檢測揹包內的槍毒上沒有周立波的指紋和DNA。吃瓜群眾自己想想東西是不是周立波的?如果是,周立波會傻到帶著毒品上別人家串門?美國法律會讓我全身而退?當然作為我自己需要改掉兩個不良習慣,一是拜訪客人時要拔下車鑰匙,二是自己的包以後儘量自己拿不耍大牌了。

出事後,某某上串下跳儼然就是個案外主角,對當事人要麼集體約談,要麼單獨約談,我公開的幾段錄音都是我太太胡潔在某某的辦公室錄製的(這些錄音在紐約州是合法的),因為當時我不在場太太擔心有遺漏所以錄下來帶回家讓我聽聽。其中2017年1月19日的錄音中鄢軍承認槍是他放入包內,當時我還被扣在警局沒有出來。還有一段長達40多分鐘的錄音是案發後某某單獨約胡潔到他辦公室聲稱有關於唐爽的重大案情,其目的是為了離間我們與唐爽的關係暗示唐爽是危險人物讓我們遠離唐爽,以便其更有力地控制唐爽。

我出事之後,因我太太當時不在現場完全不瞭解案情經過,在那樣的特殊情況下不得己將重要的談話錄音備忘,這完全是非常時期在人生地不熟的非常之地情有可原的非常之舉,也是對我負責任的正當行為,我相信很多人設身處地都能理解。但我向大家保證我們家平常絕無錄音錄像的習慣,請朋友們放心!

瓜友們想一想,如果槍毒與鄢軍無關、如果鄢軍不是本案的始作俑者,他有什麼必要事後如此積極地上串下跳?並不惜重金拉攏莫虎和唐爽,甚至主動要求承擔我和唐爽的律師費?

4.關於莫虎。莫虎多年來對外聲稱是美國紐約警察局首位華裔高級警官,曾任紐約警察總局副局長。這完全是胡扯。讓我們看看莫虎這個既沒有警銜也沒有警察編號的所謂警察總局副局長到底是個什麼角色。

如果與漢語的警察局長相對應,統領紐約警察的一把手被稱為總警司而不是警察局長,總警司或者副總警司以下的官職都是從警局內部一級級提拔。但美國警局有一個特殊的管理模式,如果警員犯錯受到警局的處分,警員如果不服可以上訴到警局內部的一個仲裁法庭,但審理這個糾紛的人不能是警局內部的官員,必須從公眾中聘用,這也是三權分立思想的體現。莫虎就是警局從公眾中聘請的內部仲裁庭的仲裁員,為禮貌起見掛一個副警務署長的名頭但不屬於警務人員,相當於編外警紀仲裁員。

這個警局的編外仲裁員之所以長期以來能夠欺騙上至中國政府下至普通民眾,就是因為我們不瞭解美國的警察管理體制,我們這個社會缺少真正的內行專家站出來識破這類騙子。事實上美國各行業包括學術界都普遍存在著大量類似的有名無實的名譽職務,有些人利用了英語詞彙翻譯的漏洞打擦邊球以雷人的頭銜回國招搖撞騙,這樣的事情每天都在發生。希望有關部門吸取被莫虎欺騙的教訓,嚴厲整治此類高級騙子。

1985年莫虎訪華時在公安大學演講,聽眾問莫虎美國警察的職能,莫虎的回答是:“美國警察只為了多掙錢,不講為人民服務。”只為了多掙錢,不為客戶服務,這就是貫穿你莫虎一生的價值觀。出來混總是要還的,不管你如何善於偽裝,一物降一物,你總會遇到剋星讓你現出原形。周立波就是你的剋星,這次你完了,眾多華人得救了!美國法庭見!

5.關於唐爽,感興趣的瓜友可以參見本人先前已發的“七揭唐爽”(重點是第7揭),此處不再贅述。本來不想牽扯唐爽,你自己跳出來,那隻能是咎由自取怪不得別人。

6.既然是總結,也就意味著這是最後的回應!我們在此聲明以後不想再提及或回覆此事!

痛苦的美國曆險結束了,壞人已被揭露,接下來的事情交給瓜友們繼續!從此以後我們只想過平靜的家庭生活。不經歷寒冬不知春天的溫暖,不遭遇磨難不知祖國的溫馨。中國在我的意識中意味著快樂、親情、成功、自豪,而美國這個詞對我而言意味著一場噩夢!

該事件就像是一面照妖鏡,各色人等最終都會顯露原形,當然包括我自己,也包括標榜探究真相但卻帶著嚴重的主觀偏見誤導觀眾扭曲真相的個別媒體人。但有啥說啥喜怒哀樂均溢於言表的周立波最渴望的就是真相,最不怕的就是亮相。那位不敢亮相卻要大談“真相”的某某,你臉上的馬賽克就是對真相的莫大諷刺!記住,人在做天在看,真理的陽光所到之處,暗處的蛆蟲便無處藏身!周立波在此向有關部門實名舉報鄢軍鉅額貪腐,並將全力配合有關部門調查。

周立波發文,不遭遇磨難不知祖國的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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