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开展“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

陕西省开展“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第一”重要思想,树立宣传一批长期扎根陕西的杰出科技工作者代表,弘扬中国科学家精神,进一步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争先的热情,增强广大科技工作者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陕西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共同组织开展“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

评选标准有三个方面: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三)长期坚守扎根陕西、扎根基层一线,从事科学研究、科学普及、科技推广、科技扶贫、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事业,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事迹感人,有突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等单位联合组织实施,成立“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组委会。

主 任:蒋庄德 省科协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

副主任:孙 科 省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巨小弟 省委人才办副主任

可小闹 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徐叔威 省科技厅副巡视员

刘会民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组委会成员由上述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科协,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

(二)推荐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各推荐单位应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基层科技工作者。

(四)推荐单位和推荐人选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推荐人选被投诉,推荐单位及人选所在单位应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推荐工作程序

(一)各推荐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各推荐单位负责推荐人选的材料整理审核上报工作,其中各市(区)科协具体负责本市区推荐人选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不接收个人申报。

各推荐单位于2018年7月10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

“寻找陕西最美科技工作者”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科协):

联 系 人:朱 炜 李维佳

联系电话:(029)87299155 87292879

87291496(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报送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院内4号楼省科协214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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