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陰陽合同偷逃稅款,這樣做真的好嗎

採用陰陽合同偷逃稅款,這樣做真的好嗎

最近崔永元慫范冰冰陰陽合同事件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後來又出現了實名認證的國際試飛員徐某某微博跳出來當擋箭牌,成功將熱點從范冰冰身上轉走不少。儘管如此,據說還是連累影視股票受到影響暴跌。

採用陰陽合同偷逃稅款,這樣做真的好嗎

冰冰和永元

崔永元所說陰陽合同的事件是真是假,我們不得而知,反正,很多吃瓜群眾信不信也就是邊吃瓜邊看看熱鬧而已。

其他事我們管不了,但是我們可以研究一下采用陰陽合同偷逃稅款會有什麼後果。范冰冰太高太遠,我們就不說了,我們說說身邊常見的。

據說不少看過二手房的人都可以學到一樣東西——採用陰陽合同買房 "好處"多,既可以解決房產過戶用的格式合同呆板不合用的問題,又可以將過戶價格填低少交點稅款(雖然稅局通常採用核定房價的方式徵收稅款,但往往還是會比二手房的實際交易價格要低一些)。反正不正常的現象見多了,人們就會覺得"存在就是合理",心安理得少繳稅。

這樣做真的好嗎?

其實,這種做法是有風險的。現實生活中沒怎麼見到陰陽合同出事,只是因為稅局精力有限,沒有那麼多線索和人手來核查而已,若是查實採用陰陽合同逃稅,後果還是比較嚴重的。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將原來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的偷逃稅罪修正為逃稅罪,指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行為,或者扣繳義務人採取前述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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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面的"虛假納稅申報"就包括採用陰陽合同隱瞞真實交易金額,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

而"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指的是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

那麼,逃稅超過上面那個金額和比例該怎麼辦?知錯能改還是可以解決問題的——

如果採用陰陽合同"虛假納稅申報",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但是在稅局下達追繳通知後,按要求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並接受稅局行政處罰的,一般可以不按照《刑法》追究責任。

一句話,陰陽合同逃稅風險不小,網絡風波,還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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