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制裁,對范冰冰方面來說,無疑「亞歷山大」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對逃稅罪明確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其中規定,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法律的制裁,對范冰冰方面來說,無疑“亞歷山大”

崔永元曝范冰冰4天6000萬天價片酬,並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陰陽合同等偷漏稅等潛規則,日前有了最新進展。《法制日報》記者瞭解到,由於范冰冰工作室在無錫,無錫市濱湖區地稅局目前已經介入調查取證,相關情況有待後續由稅務機關權威發佈。權威法學專家認為,如果稅務機關調查陰陽合同客觀存在且行為人涉嫌逃稅,應當依法下達追繳通知,責令補繳並繳納滯納金,涉嫌犯罪的應移送公安機關。如果范冰冰真的逃稅漏稅,在法律面前無疑是“亞歷山大”。啊。

法律的制裁,對范冰冰方面來說,無疑“亞歷山大”

如果陰陽合同如果真實的存在,那麼范冰冰將面臨坐牢的處境。但是如果最終證實陰陽合同是虛假的,且崔永元明知是不真實而加以傳播,那麼崔永元有可能涉嫌誹謗,應當還范冰冰一個清白。到底誰對誰錯真相終究會大白天下。

法律的制裁,對范冰冰方面來說,無疑“亞歷山大”

網友們你們希望事情的真假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