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稅抵扣不單單為了減負,更可能為了針對性的收稅。
每年4月15日是美國人民的報稅截止日,甚至在互聯網不發達盼時代,美國還出現過郵局排隊寄材料的盛況。為什麼美國人民願意主動的個人申報自己應該繳納的稅費呢?
因為美國稅收中有“個稅抵扣”政策,報稅不但可以夫妻單獨報稅,也可以以家庭為單位報稅,而如果有孩子,就可以享受人均或負擔去除後再行報稅,有時候還會有稅務抵扣。這樣的“誘人蛋糕”,再配合稅務局漏稅抽查予以重罰的“大棒”,美國人民的稅收成本比較低,偷漏稅的行為也比較少。
而我國,稅收仍然以一種相對遲緩和落後的方式在進行,因此本次“祭出”個稅抵扣的手段,有效提高了我國的收稅水平。
2、個稅抵扣政策或許可能有助於房產稅的出臺
不動產登記改革是為了開徵房產稅掃清技術上的難題。前不久,不動產登記全國聯網已初步完成,此時推個稅抵扣也就順理成章。有了個稅抵扣,買房人貸款情況與房產持有情況能夠最大程度的實現統一,也能給房產稅開徵側面提供詳實客觀的數據。
3、收房產稅難度實在是太大了,到底按什麼收呢?
如果按平方收,那麼農民豈不是都要繳納房產稅?如果按套收,那麼很多小戶型的稅收會超過一套大戶型?如果按照價格收,北上廣深也有很多人打拼一輩子,房貸還沒有交完又收房產稅了。
綜上所述,近期的“不動產登記+房貸抵扣”可以最大程度客觀描述一個人持有房產的實際情況,從而為開徵房產稅掃清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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