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立方米漲0.24元,內蒙古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

原標題:每立方米漲2毛4 內蒙古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

【青蛙化工頭條】7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邀請市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府部門、專家、燃氣經營企業等代表29人就《內蒙古自治區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召開聽證會。最終,28名代表同意實施民用天然氣價格動態調整機制,1名代表反對。

記者在聽證會上了解到,今年5月,國家發改委發佈《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稱,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價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平(增值稅稅率10%)安排。供需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範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實現與非居民用氣價格機制銜接。方案實施時門站價格暫不上浮,實施一年後允許上浮。

自治區發改委的相關解釋認為,居民與非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並軌後,門站價格將隨著市場供求等因素進行一定範圍的浮動,價格調整將成為常態。為有利於上游國家門站調整後下遊終端銷售價格能及時疏導,化解由此形成的價格矛盾,保障天然氣市場供應,客觀上需要我區管道天然氣通達地區建立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當國家調整我區上游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時,我區將啟動聯動機制,按照聯動公式計算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額,居民各檔用氣價格將統一按照調整額調整。聯動公式為: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額=(調整期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基期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1-供銷差率),其中供銷差率為4.5%。

每立方米漲0.24元,內蒙古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

據悉,2017年全區通管道天然氣的居民生活用氣量為4億立方米,用氣戶約150萬戶,戶均月用氣量22立方米。按照本次居民門站價格調整幅度,戶均每月增加費用5.28元。以呼和浩特為例,現居民用天然氣價格1.82元/立方米,如本次門站價格調整啟動動態調整機制,調整後終端銷售價格2.06元/立方米。按照每戶月均用氣量22立方米測算(覆蓋85%左右居民生活),居民每戶每月增加費用5.28元,全年增加費用63.36元。調整後呼和浩特居民用氣價格測算為:第一檔為每立方米2.06元,第二檔為2.42元,第三檔為2.97元。我區居民壁掛爐採暖用氣量為2.1億立方米,將增加費用5040萬元,按照供暖季用戶平均用氣量1800立方米,每戶預計將增支432元。

階梯氣價執行週期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只要在年度週期內購買量超過第一檔,超過部分的氣量價格就將按第二檔計費。從全國氣價水平看,本次居民用氣價格上調後,內蒙古自治區居民天然氣價仍處於全國較低水平。

作為市民代表的梁先生在聽證會上表示,對於這個調整來說,我認為是可行的,它也是關係到民生的一個價格調整,希望過程相對要平緩一些,起伏不要太大。

經測算,低保戶用氣量為1019萬立方米,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後,我區將確保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不因天然氣價格調整而降低。為此,自治區發改委要求,各盟市結合本地實際,與民政部門及時對接,對特困家庭適時啟動相應救助機制,調整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聽證會後,自治區發改委將認真研究,對相關問題進行調查,最終形成聽證報告,報自治區政府審定後實施。來源:正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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