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修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出現重汙染天氣或限行部分機動車

修訂《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已被列入今年的立法工作。出現重汙染天氣如何應對?對機動車尾氣、餐飲油煙等汙染源如何防治?南京市人大常委會最近全文公佈了新修訂的《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草案)》,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

南京修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出現重汙染天氣或限行部分機動車

出現重汙染天氣咋辦?

將採取8項應急響應措施

出現重汙染天氣如何應對?條例草案中明確,南京建立重汙染天氣分級預警和響應機制,出現重汙染天氣時市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預案,根據不同汙染預警等級,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公眾健康提示,並採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包括:(一)責令有關企業停產或者限產;(二)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四)停止或者限制易產生揚塵的施工工地作業;(五)禁止露天燒烤;(六)停止幼兒園和學校戶外體育活動;(七)停止組織露天體育比賽活動及其他露天舉辦的群體性活動;(八)國家、省、市規定的其他應急響應措施。

加強對排汙單位監管

未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汙染事故可能面臨罰款

記者注意到,條例草案還中對排汙單位加強了監管。條例草案中規定,重點排汙單位應當安裝大氣汙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施,與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控系統聯網,保證正常運行,並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重點汙染源在線數據。原始監測記錄保存不得低於三年。

同時,排汙單位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大氣汙染事故發生。發生大氣汙染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排放或者洩漏有毒有害氣體和放射性廢氣,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氣汙染事故或者危害人體健康的,有關單位應當採取下列應急措施:(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減輕或者消除汙染和危害;(二)立即通報可能受到大氣汙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三)及時報告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接受調查處理。

若排汙單位未採取有效措施,造成一般或者較大大氣汙染事故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所造成直接損失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氣汙染事故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所造成直接損失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對居民住宅樓餐飲說“不”

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新建餐飲項目

機動車尾氣、餐飲油煙等也是造成大氣汙染的重要因素之一。此次條例草案中對此也進行了明確。

針對餐飲油煙,條例草案中規定,南京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禁止在城市主次幹道兩側、居民居住區以及公園、綠地內管理維護單位指定的燒烤區域外露天燒烤食品。

機動車超標排放大氣汙染物

將可能被管理部門扣留行駛證

針對機動車尾氣,條例草案中規定,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超標排放大氣汙染物,不得排放黑煙等可視汙染物。 機動車超標排放大氣汙染物或者排放黑煙等可視汙染物,經抽檢不符合排放標準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行駛證;治理並複檢合格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發還行駛證。

據瞭解,南京市人大常委會歡迎社會各界在7月底前就《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草案)》提出意見和建議,並在充分吸納意見後,於2018年8月二次審議該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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