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情女王」匪我思存怒懟某影視公司,稱《星光璀璨》版權早到期了

說起匪我思存,能想到的第一標籤便是"虐文",她是一代人的青春記憶,以虐文著稱。

近幾年,掀起一股"IP風",文學圈、遊戲圈、影視圈無不覬覦"大IP",以文學作品改編為最受歡迎,IP劇蜂擁而上,由匪我思存的小說改編成影視劇比較著名的有《寂寞空庭春欲晚》。

“言情女王”匪我思存怒懟某影視公司,稱《星光璀璨》版權早到期了

但是昨天晚上,匪我思存在社交網絡上大發雷霆甚至爆粗口,其通過微博表示,"星光璀璨的版權已經於2016年4月份到期,版權即時收回到我們自己手中。備案的某公司早在兩年多以前就已經沒有了授權。你問我為什麼對方還公然備案,我咋知道,它大概是想上天吧。幸好業內從平臺到演員到製作公司都知道這事,它就算上天入地也招搖撞騙不了幾個人。"

“言情女王”匪我思存怒懟某影視公司,稱《星光璀璨》版權早到期了

原來《星光璀璨》也是匪我思存早期的小說作品,描繪了娛樂圈中經紀人與當紅巨星之間的一段悽美而動人的虐戀故事。《星光璀璨》自2016年起就一直有消息稱舉辦了開機儀式,將搬上電視熒幕,據報道透露,出品方為了保障作品的文學質量,不惜重金聘請收視爆棚的《花千骨》的編劇操刀編寫此劇。當時開機儀式在網絡的熱度還挺高的,畢竟匪我思存"言情女王"的名頭還是吸引了不少粉絲的,只是如今再聽到《星光璀璨》的負面新聞,讓人不勝唏噓。

自匪我思存發佈微博以來,底下的評論全部在支持維權。其實這也不是匪我思存第一次通過法律手段維權了。今年3月,她就微博髮長文聲稱自己的原創小說《迷霧圍城》被侵權,並談及自己維權之路的艱辛,更是直言,"官司會打到底,虧錢也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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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看出來這位言情女王對原創保護的執著,話說回來,誰也不願意看到自己辛苦創作的作品被人抄襲,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展,傳統的紙質媒介被突破,數字化形式的作品開始廣泛流傳。由於數字化技術使作品更方便、迅速、低成本、高品質地被複制,提高了對作品操控、傳播的能力。去掉作者名字、修改標題、視頻內容截屏、把視頻配音轉成文字模式……當前,不少原創作者都遇到了被侵犯著作權的問題,而且侵權方式多種多樣。那麼被侵權的作者該如何切身的維護權益呢?起訴網絡小說抄襲者後需要提供哪些證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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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權屬證據

權屬證據包括當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權屬證據是起訴準備的第一個環節,當事人應當充分準備,做到鏈條完整,證據充分,否則可能被駁回起訴。

侵權證據就是用以證明被控侵權作品侵犯了自己權利的證據。"接觸加實質性相似"是通過多年著作權保護實踐總結出來的認定被控侵權作品複製了或來源於享有著作權的作品、被告構成著作權侵權的一個規則。

三、賠償證據

賠償證據包括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證據,合理支出的證據。其中主要包括權利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對侵權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的合理費用、律師費等等。

目前網絡文學侵權成本低,侵權數量多,但是真正行動起來維權的作者卻是極少數,平時應多加強對知識產權的瞭解,遇到侵權問題,及時採取法律手段。只有將知識產權保護實踐到現實生活中來,才會有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重視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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