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本知識點概念

1,引用變量: 使用類定義的變量都稱之為引用變量;類可以被認為是一種自定義的數據類型;

2,面向對象的三大特徵:封裝(private ,default,protected,public),繼承(extends),和多態;

一,類(class)與對象(object)

1,類定義包括: 構造器(構造方法),成員變量,方法;

2,關於static: static修飾的成員不能訪問非static修飾的成員; 類變量,類方法與實類變量,實類方法的

區別是有無static的修飾,有static修飾說明為該成員(方法)屬於類本身;靜態成員不能訪問非靜態成員;

(static終極作用即區分成員變量,方法,內部類,以及初始化塊是否屬於類本身)

3.對象:對象的產生根本途徑為構造器,通過new關鍵字來調用某個類的關鍵字;

4. 對象的this引用:this終極作即是,讓類中的一個方法,訪問該類裡的另一個方法或者實類變量(可以省略this。。。);

(1)構造器中引用該構造器正在初始化的對象

(2)在方法中引用調用該方法的對象

二,方法(不能獨立存在,必須屬於類或者對象) 其參數傳遞機制為值傳遞;方法重載;形參長度可變;

三, 成員變量與局部變量(定義變量位置的不同): 成員變量是定義在類裡,局部變量定義在方法中;

成員變量分類: 實類變量,類變量

局部變量分類:形參,方法局部變量,代碼塊局部變量

區別:定義變量的位置;是否需要顯式初始化

四, 隱藏與封裝: 封裝的定義是,將對象的狀態信息隱藏在對象內部,不允許外部程序直接訪問對象

內部信息,而是通過該類所提供的方法來實現對內部信息的操作和訪問;

訪問控制符; private, default, protected, public

package import 與靜態導入import static

五,構造器(構造方法):終極作用即是,在創建對象時執行初始化; 構造器重載問題;

六, 繼承(extends): 重寫父類的方法(override),遵循”兩同(方法名,形參名)兩小

(子類返回值類型與聲明拋出的一場類)一大(子類方法的訪問權限)“原則;

super的使用;

七, 多態 (polymorphism): 首先,清楚引用變量的兩個類型,即編譯時類型和運行時類型(animal a = new Dog(),

其中,a為編譯類型,後者 dog為運行類型);其次,多態意味著 ,編譯類型與運行類型

不同,如上例,即為多態。Java允許子類對象直接賦予一個父類引用變量;

強制類型轉換;

instanceof運算符,用於判斷前面的對象是否為後面的類,或其子類,實現類的實類;

八,繼承與組合: 使用組合實現複用;

九,初始化塊:static{ } 分static存在於不存在兩種情況;執行順序,先static初始化塊,再非static初始化塊,最後構造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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