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轻刑快判”推进会在沙河法院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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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轻刑快判”推进会在沙河法院召开

7月30日,全市法院“轻刑快判”推进会在沙河法院召开。邢台中院副院长田浩、邢台检察院副检察长苗永革,沙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振海,沙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月华,沙河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丽杰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邢台市各基层法院主管刑事副院长或刑庭庭长,各基层检察院公诉科有关负责同志及沙河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邢台中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侯春平主持会议。

与会人员对沙河法院适用轻刑快判程序集中审理的7个案件进行了庭审观摩,从7名被告被一同带上法庭到7起案件当庭宣判结束,总共用时24分,平均每起案件审理用时3.5分钟左右;整个庭审组织有序,简化程序、不减权利,体现了“轻刑快判”程序要求,体现了“轻刑快判”机制的优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振海对邢台市及各县市区法检领导到沙河参加会议表示欢迎,简要介绍了沙河市基本情况,对沙河法院、检察院推进轻刑快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轻刑快判”工作机制,制定有章可循的“样本”,为推动全市“轻刑快判”常态化作出积极的贡献。并表示沙河市委、市委政法委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沙河法院、检察院开展“轻刑快判”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建立“轻刑快判”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政法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实现在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的全程提速,着力打造“轻刑快判”沙河模式。

全市法院“轻刑快判”推进会在沙河法院召开

沙河法院院长刘月华、沙河检察院检察长赵丽杰分别做了典型发言。

邢台检察院副检察长苗永革对沙河探索“轻刑快办”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就全市检察系统推进“轻刑快办”讲了重要意见。全市检察机关要克服机械、摒弃片面,辩证处理好程序从简和审查从严的关系,处理好程序从简和权利不减的关系,处理好程序从简和诉讼监督力不减的关系,处理好程序刚性与柔性的关系。要进一步完善机制,细化流程,加强配合,打通壁垒,不断总结经验,创立具有沙河特色的“轻刑快办”品牌。

邢台中院副院长田浩通报了全市法院2017年以来“轻刑快判”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推广沙河经验,做好全市“轻刑快判”工作讲了指导性意见。一是切实提高认识,自觉推进“轻刑快判”工作。二是加强协调配合,与公、检、司形成合力。三是学习外地经验,解决制约工作的难点问题。四是强化监督考核,把推动轻刑快判作为硬性任务。同时,要求全力抓好下半年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审判质效。要继续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提高程序意识,减少发回重审;要认真抓好量刑规范化工作;要积极推行三方远程庭审模式;要妥处重大敏感案件;要认真落实好党员、公职人员违法犯罪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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