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号)
根据《中共鲁甸县委办公室 鲁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办通〔2017〕22号)、《鲁甸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鲁甸县教职工人事调动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鲁教〔2012〕33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鲁甸县2018年公开选调学校会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坚持财经纪律;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为人正直;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会计工作;
4.精通会计业务相关知识,热爱会计工作。
(二)具体条件
1.参加工作3年及以上(2015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三)其他条件
服务期未满人员不能申请参加本次学校会计公开选调。
二、选调对象
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具备公开选调所需条件即可申请参加学校会计公开选调。
三、拟定岗位
具体岗位设置表附后。
四、选调方法
1.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笔试考试加面试考试的方法进行。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报考时,按照所设科目(会计)统一报名。
3.笔试结束后,面试人员数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有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4.面试结束后,按照报考所设岗位数进行初录。
5.初录后,依据总成绩分数高低,依次由报考人员按照所设岗位自行选择确定岗位。
五、笔试内容
选调笔试考试内容为会计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六、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
报名时参加选调人员需出具《毕业证》、《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签有学校意见的《选调申请》、近期免冠照片2张。
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5.考试地点:鲁甸县第三小学。
6.考生笔试成绩公布。考试阅卷核分等工作结束,由公开选调领导组办公室在教育局公示栏内张榜公示考生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七、面试
八、其他事项
1.初录工作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如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报考及初录资格。
2.复审合格者,由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要求上报县人社部门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3.拟调人员中如果报考时属于本校会计的,调动后必须兼任原学校会计工作1-2年。
4.凡参加选调并通过者,办理调动手续时若无相应职称岗位的,按市县人社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鲁甸县2018年公开选调学校会计岗位设置表。
鲁甸县教育局
2018年8月1日
鲁甸县2018年公开选调学校会计岗位设置表
序号 | 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 | 备注 |
1 | 鲁甸县教师进修学校 | 会计 | 1 | |
2 | 鲁甸县崇文高级中学 | 会计 | 1 | |
3 | 鲁甸县第一小学 | 会计 | 1 | |
4 | 鲁甸县第四小学 | 会计 | 1 | |
5 | 火德红中学 | 会计 | 1 | |
6 | 文屏镇中心小学 | 会计 | 1 | |
7 | 小寨镇中心小学 | 会计 | 1 | |
合计 | 7 |
今日推荐
来源丨鲁甸县教育局
閱讀更多 微魯甸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