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省份上調最低工資,有你的城市嗎?

13省份上調最低工資,有你的城市嗎?

報道說,對於很多人來說,每月收入要上漲了,因為最低工資提高了。但是真的吐槽一下,關於這個最低工資,我真的覺得不是政府可以真正的宏觀調控的,真的要拿好多錢的,真是要看自己創造的價值的,當然這個也是很有必要去實施的,但是說真的,真的有最低標準,企業一定會去實施嗎?就算不實施,哪些拿著低工資的人大多是弱勢群裡以及沒有渠道也不知道該如何去維護自己的權益的,但是,如果真的走到那一步,那企業就算補上了之前的工資,那麼後面呢,一旦有這中記錄,那麼下一家企業再錄取時候還是會考慮的吧,畢竟像需要最低工資保障的人群,找的工作可能是大企業有非常嚴格流程的企業還是比較少的,那麼那些小企業的話,真的會不介意這個人之前對前任公司的狀告行為嗎?但是我們法規還是有 一定作用的!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8月3日,今年以來至少有13個省份提高了2018年最低工資標準。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達到2420元,為全國最高。

6省份最低工資超2000元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的不同行政區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資標準。

今年以來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的地區至少有上海、廣東、北京、江蘇、山東、河南、新疆、四川、江西、廣西、雲南、西藏、遼寧等13個省份。

在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後,目前,上海、廣東、北京、天津、江蘇、浙江這6個省份月最低工資標準已超過2000元大關。

如果你發現自己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可向“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熱線或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也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用人單位如果違法規定,會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補發所欠勞動者工資,並可責令其按所欠工資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此外,根據相關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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