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文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本报讯(记者 闫书敏)8月4日,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秦文峰同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秦文峰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反廉洁纪律,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案件处理;违反生活纪律,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秦文峰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按程序办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