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暑假,我走過的最長的路,是被犯罪分子忽悠的「套路」……

這個暑假,我走過的最長的路,是被犯罪分子忽悠的“套路”……

美滋滋,暑假早已走起!不知總是在做作業和刷抖音之間進行艱難抉擇的你有沒有發現,每一個抖音視頻幾乎都在傳遞一個信息——自古深情留不住,總是套路得人心!

這個暑假,我走過的最長的路,是被犯罪分子忽悠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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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抖音裡如此多的套路視頻,你也許只當作茶餘飯後的笑料,但是在我們的生活中,卻有一些套路會讓我們一不小心就掉進“坑”裡,甚至觸碰法律紅線!

本期,小編就帶大家來認識一下暑期中那些可能被犯罪分子忽悠的“套路”……

1

“零風險”“高收入”“躺著就能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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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某是一高校的在校生,為增加實習工作經驗同時減輕家庭學費負擔,暑期一開始便四處打聽求職信息。邵某的同學林某知其在求職後,主動找到邵某,聲稱某市有個1040陽光工程正在招募人員,工作輕鬆,提成高,回報快,加入者須先繳納7萬元投資費取得入會資格,之後只要順利完成發展人員任務,就能輕鬆月入過萬。被高額利益衝昏頭腦的邵某非但未察覺出異常,反而覺得這是個快速致富的好方法,於是向父母預支了下學年的學費和生活費,並向身邊的親戚朋友借錢,湊足7萬元加入了該工程。隨後,邵某積極發展下線人員,以同樣的方法誘使親戚朋友加入該工程,很快就完成了其負責的工作任務,但卻並沒有如期獲得預想中的高收益。此時,邵某已經明白1040陽光工程只是個虛構的投資項目,其加入的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傳銷組織,但為了能賺回其投入的錢,邵某仍繼續以虛構的投資項目和“快速致富”“高回報”“零風險”的概念誘騙他人加入該傳銷組織。最終,邵某被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組織罪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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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組織中的不法分子,利用學生涉世未深、法律意識淡薄以及渴望成功的心理,打著暑期勤工儉學、外出旅遊等幌子,掩蓋非法傳銷的事實,將他們騙入傳銷組織。學生在面對從天而降的 “餡餅”時,必須提高警惕,擦亮雙眼,一旦發現自己誤入違法組織,要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及時報警,避免造成更嚴重的違法後果,從而葬送前程。

傳銷“套路”關鍵詞

考察項目、五級三晉制、發展下線、國家暗中扶持、純資本運作、北部灣大開發、循環消費、輕鬆月入百萬、低投入高回報、遊戲理財、互助盤、多層分銷、複利投資、自源連鎖經營、消費多少返多少、民族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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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你還小,不會被抓的,幫忙取錢就能賺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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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軍、李某鋒等人是一個專門實施電信詐騙的犯罪團伙。為了不暴露行蹤、減少被抓捕的風險,陳某軍以提成利誘正在放暑假的黃瑞某(作案時16歲)和黃安某(作案時17歲)幫助其到銀行提取詐騙贓款。案發時,黃瑞某明知是詐騙贓款,仍在陳某軍的安排下幫助提取詐騙贓款20000元人民幣,並從中獲利人民幣600多元;黃安某明知是詐騙贓款,仍在陳某軍的安排下幫助提取詐騙贓款人民幣42800元,並從中獲利人民幣1284元。黃瑞某、黃安某因在詐騙團伙中幫助詐騙人員提取詐騙贓款,數額較大,最終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有期徒刑二年。

檢察官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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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取款人主觀上明知所領取的款項是詐騙犯罪、賭博犯罪或者其他犯罪所得,那麼法院會根據其所領取錢款的性質,對被告人進行定罪處罰。本案當中,兩名被告人搭檔取款時,明知所要提取的錢款是詐騙贓款,仍幫助詐騙團伙取款,便與詐騙團伙構成了詐騙罪的共犯,因而要以詐騙罪被判處刑罰。

目前,部分詐騙分子利用學生年齡小不被追責的特點以微利吸引學生幫忙提取詐騙贓款的案例時有發生。由於學生存在自我保護意識弱、法律意識淡薄、社會閱歷不足等特點,在面對陌生人給予的好處時,往往容易受騙上當。檢察官提醒廣大青少年在面對不法分子的利益誘惑時,要多留個心眼,如果自己無法辨別利害關係,要第一時間向家長報告情況,避免誤入犯罪分子的圈套。

詐騙團伙“套路”關鍵詞

“你還小,不會被抓的”“跑個腿而已,很簡單的”、套現、銀行卡密碼、取錢、轉賬、提成、銀行卡、克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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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送貨而已,沒事的”“很簡單的,只是跑個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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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某金是一名販毒人員,為了販毒找到同村兩名學生蔡某顯(14歲)、葉某增(15歲),以每人每次“送貨”可分得20元,並請吃宵夜為誘餌引誘二人幫其“打工”駕駛摩托車運送“冰毒”給吸毒人員,並告知二人未滿16週歲不會受到法律追究,二人信以為真。最終,二人因多次幫助他人運輸、販賣毒品均獲刑1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000元。

檢察官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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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規定,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本案中的蔡某顯、葉某增作案時均已滿14週歲,被誘騙運輸毒品後,明知自己運送的是毒品仍然幫忙運送並從中獲利,其二人是屬於運輸、販賣毒品犯罪的共犯,所以被以運輸、販賣毒品罪定罪刑罰。

當下,有些犯罪分子為了利用學生犯罪,往往會以年齡小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為由誘騙學生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學生在聽到此類說辭時,不能大意輕信,明知是違法行為的就要堅定地對教唆者說不,堅決不觸碰法律紅線。

犯罪分子誘騙“套路”關鍵句

“送貨而已,沒事的”“很簡單的,只是跑個腿”“你年齡還小,不會承擔法律責任的”“這是天大的好處,換作別人我還不一定給呢”……

這個暑假,我走過的最長的路,是被犯罪分子忽悠的“套路”……

看完了以上的“套路”,同學們是不是對法律風險有了更多的認識呢?以後再遇到這些“套路”,同學們就知道該怎麼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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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丨楊靜、黃韜

圖片丨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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