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的高價餐飲,一直被人們所詬病。最近,很多地方開始推行機場餐飲“同城同價”。
那機場餐飲“同城同價”該如何實施呢?這個價格該和誰去比較,又如何保證“同量同質”呢?
不得不說,餐飲“同城同價”還需不斷地摸索和調整。在目前的背景下,其前行之路道阻且長。
背景:封閉區域形成話語權傾斜
湖南商學院經濟與貿易學院副院長尹元元表示:
“揹著‘高價特區’的輿論形象的場地不只是機場,還有車站、碼頭、高速公路服務區、景區、大型展覽區、火車、輪船等相對封閉區域內。它們‘高價特區’的輿論形象,也是在歷史中形成的。”
就飛機而言,早些年,坐得起飛機的人多是些高端消費者,一些機場餐飲公司也就因此有針對性地提供價格相對較高的餐食。
此外,因為機場區域的封閉性,機場運營方和餐飲經營者的話語權會相對較大。
“相對市區餐飲,機場餐飲有兩個顯著的特點,即競爭性不大、淘汰率不高。”尹元元分析。機場方面擁有餐飲商鋪的“發包權”,可以選擇提高店鋪租金或承包費,一定程度上為承包商選擇高價經營埋下伏筆。
同時,機場也會考慮在承包商准入的數量方面作出限制,控制競爭,在一定程度上為承包商爭取“有利可圖”。
“競爭減小了,也不必那麼擔憂被淘汰,承包商面對高昂的投入,自然會選擇制定高昂的售價。相對應的,消費者的選擇餘地就會減少,加之投訴維權的渠道少及反饋效果有限,機場高價餐飲也就越發猖獗。”
環境封閉、競爭不充分、資源壟斷這些原因,使得機場餐飲的價格居高不下。
不難理解,在此背景下,機場餐飲“同城同價”的落實之路,也就面臨不少挑戰。
行業:尚無“同城同價”操作指南
今年年初,民航局出臺《關於進一步提升民航服務質量的指導意見》提出“要推動機場餐飲‘同城同質同價’,發揮機場服務質量評估作用,創新機場特許經營管理模式,杜絕候機樓餐飲服務亂收費。
但《意見》中並沒有關於“推動機場餐飲‘同城同質同價’”的具體操作意見。
業內人士表示,儘管當前機場商品服務應與市區“同質同價”已經成為共識,各地、各機場一些相關規定也在陸續出臺。
可還是應當看到,這一規則距離真正、全面落實還有一段距離,還有不少障礙需要排除,更有一些配套制度亟待建立、完善。
比如,“同質同價”如何確定明確的比價對象?以及該由誰來監督執行?消費者如何投訴舉報?商家“宰客”如何認定與處罰?這些都有待進一步細化規範。
業內人士表示:
“在我們行業裡,關於如何‘同城同價’,目前尚且沒有一份有權威的、有指導意義的操作指南。所以,我們這次對於機場餐飲‘同城同價’的基本全面落實,更多的是一種嘗試。當然,我們也希望相關部門可以出臺相關的行業標準,給我們指明更明晰的方向。”
難點:如何平衡利益矛盾
“我們推行‘同城同質同價’,規定機場餐飲價格不得高於中心城區,是有意糾偏。但作為機場方,我們也需要考慮如何平衡‘同城同質同價’和商家要盈利生存之間所存在的矛盾。”業內人士表示。
作為管理方,機場建設需要巨大的造價,日常運營也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
而作為商家,要上交租賃費、承包費,自身付出應該有報酬,正常的利潤也要確保。
與此同時,對於消費者而言,更希望跟在市區消費一樣,能夠物美價廉,或者至少付出的價格與體驗到的價值匹配。
這其間,一方的滿意都需要另外兩方一定程度上的“讓步”。如果利益矛盾沒有妥善解決,那“同城同價” 的實施也容易“畸形”。比如飲料容量變少、糕點形狀變小,或者以推出新品的方式提高價格。”
專家:引入競爭機制和評價體系
“要想推動‘同城同價’的健康發展,不僅需要市場調節與政府調控相結合,還需要引入充分的競爭機制和評價體系。”
尹元元表示,機場作為公共空間,其商業服務具有準壟斷性質,消費者缺乏可選擇空間,不能隨意按照市場價格進行調節,政府有關部門也應該行政干預,監管更是必不可少的。
此外,還要引入充分的競爭機制和評價體系。
讓更多價格合理、質量口碑一流的品牌和商家有機會進入機場,通過競爭,優勝劣汰,市場的自發調節作用就會更加明顯,消費者的選擇範圍也將更廣泛。
建立評價體系,完善三方溝通機制,通過了解消費者的評價,聆聽消費者的聲音,既可以取長補短,又便於維護消費者權益,對機場乃至一座城市的口碑來說,這都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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