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范冰冰兩份合同的事情被坐實,因爲這件事情從今以後毀了她?

自從崔永元炮轟以來,雙方都是誓不罷休。針對崔永元的雙份合同的說法,范冰冰工作室闢謠表示“4天6千萬”是謠言,范冰冰工作室還表示崔永元公然侮辱范冰冰,破壞了商業規則。范冰冰是否籤兩份合同,目前尚需取證,還沒有被坐實。如果被證實,對范冰冰的演藝事業會是致命性的打擊,會慘遭演藝滑鐵盧,甚至因為逃稅、漏稅走上劉曉慶一樣的道路。

假設范冰冰兩份合同的事情被坐實,因為這件事情從今以後毀了她?

一直以來,國內的演藝圈相對混亂,沒有有效的管理制約機制。在合同上做手腳成為圈內流行的“潛規則”和“暗箱操作”。“大小合同”背後的雙份合同,本質上是為了為了逃稅、避稅。因為合同雙方都是受益者,所以雙方很多時候都是默不作聲。對於范冰冰這種高收入明星,如果放在以前,很少有人去調查。這次崔永元敢於挑戰演藝圈“潛規則”,我覺得是很值得表揚的。

假設范冰冰兩份合同的事情被坐實,因為這件事情從今以後毀了她?

如果范冰冰被證實存在存在雙份合同,會有兩方面的影響。分別是①是否逃稅漏稅②是否是天價片酬。下面簡單分析一下結果和影響。

假設范冰冰兩份合同的事情被坐實,因為這件事情從今以後毀了她?

①是否逃稅、漏稅

如果查證之後,相關稅務部門就可以根據合同的細節來判定是否逃稅、漏稅。如果涉及到逃稅、漏稅,這事就影響大了。因為以前很多這種合同,對整個演藝圈很多人都有影響。如果按照最低的處理,補繳相應的稅就可以。如果金額足夠大,社會影響大,按照法律規定就有可能會被起訴甚至判刑,走上劉曉慶同樣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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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是否是天價片酬

廣電局曾經發布過“限薪令”。要求全部演員的總片酬不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而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這是針對明星天價片酬問題提出具體的“紅線”,所以才會有雙份合同的產生。如果范冰冰雙份合同6000萬是真的,那肯定屬於天價片酬無疑。對於國家而言,如果戲子的收入大大超過高科技人員收入,對國家也是一種傷害。所以,如果是天價片酬,也會在演藝市場掀起整治的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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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崔永元的確算是洩露商業機密,因為這種合同內容是不允許傳出的,那崔永元這次估計要有很多麻煩,所以他也不想讓范冰冰帶給自己麻煩,才會如此解釋自己洩露商業合同的原因:范冰冰自己不站在他這頭,沒辦法,我就要說。而且他還表明自己這邊有人給他的資料,說明他不虛范冰冰,這可能也是一種說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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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范冰冰這次如果真的是大小合同,那就屬於逃稅漏稅,這種處罰可大可小,但是一般都由稅務局查明之後補交稅務,這看起來只是補交,但是影響的是范冰冰在大眾心目中的印象,因為行業潛規則和稅務這塊毫無瓜葛,也與吃瓜群眾沒有關係,主要關心的是范冰冰有沒有逃稅,是不是按真實的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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