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門聯動協作,增強生態環保檢察公益訴訟合力

多部門聯動協作,增強生態環保檢察公益訴訟合力

聯動協作增強生態環保檢察公益訴訟合力

檢察公益訴訟制度正式實施以來,浙江省檢察機關切實開展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領域檢察公益訴訟工作,共立案391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399件,向法院提起訴訟22件,法院宣判9件並全部支持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

在服務大局中彰顯

生態環保檢察公益訴訟價值

浙江是習近平總書記“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重要思想的誕生地。

近年來,浙江省各級檢察院積極踐行“兩山”理論,努力服務“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和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圍繞“水、土、礦、林”,切實履行檢察公益訴訟職責,強化生態環境保護。

一是陸地與海洋並重,促進水環境保護。浙江瀕臨東海,素有“七山一水兩分田”之稱,水環境保護至關重要。浙江省院在全省範圍部署開展剿滅劣Ⅴ類水行政執法監督專項行動。全省各級院積極督促生活汙水、家禽家畜養殖汙染物排放整治,保護農村水庫、山塘、河道清潔;督促工業、建築、醫療汙水排放整治,保護城市河流清潔;督促造船業廢水、水產養殖汙染物排放整治,保護海灘、近海海域清潔。如江山市院針對某公司停產後遺留的高危化學品未經處理長年露天堆放,威脅錢塘江水源安全,向當地環保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清理處置1000餘桶近400噸高危化學品,化解跨省重大汙染隱患。

二是土壤治理與固廢清理並重,強化土地資源保護。針對工業固廢、生活垃圾、危險廢物等違法堆放處置、損害土質,督促開展土壤修復治理,恢復土地生命力;針對違規搭建、非法佔用耕地等行為,督促清理拆除,組織復原復墾。共督促修復被汙染土壤76.09畝,復墾耕地196.14畝,清除處理生活垃圾214333噸,回收和清理生產類固體廢物18324.07噸,其中危險廢物1004.09噸。

三是規範採礦與促進復綠並重,強化礦產資源保護。督促整治破壞性開採、擅自開採、超範圍開採等違法採礦行為,規範礦產資源開採秩序;督促整治開採後復綠不及時行為,恢復礦場生態,保護礦場及周邊環境。共督促關停違法採礦廠、採石場40餘家,查扣非法開採設備200餘臺。四是植物林木與野生動物並重,促進森林生態保護。針對在山區特別是國家森林公園、生態保護區的違規砍伐林木、毀壞林地行為,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責令行為人補種、賠償,加強森林資源保護;針對非法捕獵、殺害、出售受保護野生動物行為,在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同時,督促開展放生、增殖,維護森林生態環境。共督促挽回被毀損林地近450畝,補種樹種近10餘萬棵,放生魚尾11萬餘條。

在主動有為中確保

生態環保檢察公益訴訟力度

浙江省各級檢察院找準檢察公益訴訟與生態環保結合點,精準發力,推動生態環保檢察公益訴訟工作有效開展。

一是多措並舉,拓展案源渠道。全省各級院積極走訪行政機關、鄉鎮街道,深入基層組織、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交流,主動廣泛收集案件線索。組織排查檢察機關辦結的環境汙染、破壞資源類等刑事案件,系統專項梳理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加強與黨政機關協作,建立政務服務、平安綜治、信訪熱線等信息數據共享協作機制;關注廣播電視、互聯網、自媒體信息,從中獲悉案件線索。通過上述渠道,共獲取各類生態環保公益訴訟線索413條。

二是主動出擊,深入調查取證。注重全面調查,收集汙染行為、公益損害後果、因果關係相關證據,參照刑事案件證明標準,築牢證據體系,同時全面掌握行為主體、案件背景、修復措施等情況。注重實地調查,所有立案的生態環保公益訴訟案件,檢察機關均實地勘察,固定證據。注重規範取證,依法開展調查,確保證據來源、形式合法、取證程序規範。注重科技手段,運用無人機遠程指揮航拍、水質檢測儀等收集證據,提高取證效率。

三是務求實效,注重訴前整改落實。加強與行政機關的溝通協調,尋找妥善解決辦法,爭取行政機關的理解和配合,推動主動履職糾錯,促進生態環境公益損害得到及時有效解決。加強跟進監督,全面掌握行政機關履職情況,督促行政機關落實整改,防止不回覆、回覆不及時、不整改、整改不徹底等現象,絕大部分生態環保案件在訴前階段得以有效解決。截至2018年6月底,全省生態環保領域,法定回覆期屆滿的284件訴前建議中,行政機關已糾正違法或正在履行職責的有283件,佔99.6%,較好地促進了公益訴訟與行政執法的良性互動。

在綜合治理中提升

生態環保檢察公益訴訟效果

生態環保檢察公益訴訟的目的在於推動環境整治,塑造優美生態環境。全省各級院在規範辦案、確保辦案質量的基礎上,把辦案效果放在重要位置。

一是賠償與修復結合,從賠償向修復拓展。

注重發揮生態損害賠償的積極功能,通過民事公益訴訟,促使侵權行為人賠償生態環境修復費用、服務功能損失、應急性處置費用等,有效保護生態環境公共利益。8件已判決生態環保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共計判決侵權行為人賠償182.8萬餘元。積極倡導恢復性司法,通過消除汙染、增殖流放、補植復綠、替代性修復等方式,恢復受損的生態環境。積極服務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省院在全國率先出臺《服務保障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的意見》,台州市院、黃巖區院就王某等人違法傾倒廢物礦油汙染環境一案,促成環保部門與賠償義務人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77.8萬餘元生態損害賠償已全部到位,成功辦結了全省首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案。

二是個案與類案結合,從個案向類案延伸。積極抓好個案辦理的同時,拓寬辦案思路,延伸辦案效果。按照“領域抓、抓領域”“區域抓、抓區域”的要求,對普遍性問題,在全縣(市、區)範圍內開展排查,必要時由市院組織各基層院在全市範圍內同步排查,促成區域內的行業整治,擴大公益訴訟辦案成效。如松陽縣院通過辦理口腔醫療機構醫療汙水非法排放案,促成3家中心衛生院醫療汙水處理系統全面改造,住建部門對16家口腔診療機構排水進行審查,重新辦理《城鎮汙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麗水市院進一步組織全市開展排查,辦理相關案件14件,促進了全市範圍的相關行業規範運行和轄區的環境保護。

三是治標與治本結合,從治標向治本深化。將公益訴訟辦案與促進行業整治、區域治理有機結合,就辦案中發現的共性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向黨委政府彙報,向行政機關通報,推進長效管理。如衢州市柯城區院成功辦理洗車點汙染水源公益訴訟案後,形成《衢州市城區洗車業及汙水處置情況調查報告》,市長作出批示,市環保局、行政執法局開展了專項整治,收到了較好效果。

在聯動協作中增強

生態環保檢察公益訴訟合力

一是積極彙報溝通,爭取理解支持。全省三級院主動向黨委、人大、政府報告工作部署和進展情況,爭取支持。省委常委會專題聽取省院彙報,省委書記車俊就支持保障檢察公益訴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杭州等6個市的市委書記、市長作出批示,要求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協同推進公益訴訟工作。溫州、義烏等34個市、縣(市、區)黨委、人大、政府出臺了支持檢察機關公益訴訟工作的意見或決定。舟山市政府與市院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市長為總召集人,常務副市長、市院檢察長為召集人,20餘個市級行政機關為成員單位。

二是建立協作機制,加強聯繫銜接。全省各級院積極與環保、國土、水利、農林、海洋等行政機關對接,制定工作意見,探索建立“圓桌會議”、“定期通報、實時聯繫”、檢察官辦公室等制度,浙江已在全省環保部門設立檢察官辦公室,有的地區在森林公安、森林公園、國家風景區等地設立檢察官辦公室或檢察工作站。三級院還主動與法院溝通,就生態環保檢察公益訴訟中的管轄、公告、庭審模式等程序問題,以及個案中的證據、法律關係、訴訟請求等問題形成共識。

三是突出辦案一體化,凝聚檢察合力。全省各級院在加強對公益訴訟工作領導、建立縱向一體化建設的基礎上,對跨行政區劃案件,加強各級各地檢察機關的配合協作。在杭州市富陽區造紙企業違法傾倒工業固廢案中,省院協調多個基層院相互配合,督促清理工業固廢5.8萬噸。義烏市院實行“三檢合一”,涉及生態環境公益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民行部門統一辦理,促進生態環保檢察公益訴訟與刑事檢察職能融合。

四是加強輿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認真組織典型案件庭審觀摩,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特約檢察員、律師等參與觀摩,提出意見建議。積極通過報刊雜誌、網絡媒體推送信息、開設廣播電視專欄節目、製作發送宣傳手冊、開通公益訴訟熱線等,宣傳檢察公益訴訟工作,較好地提升了生態環保檢察公益訴訟的社會認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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