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多份保險,爲啥只賠一份?

前段時間,王先生在業務員的引導下,買了多份醫療險,說是可以重複報銷。

可是前兩天王先生因為原位癌住院,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卻告訴他,只能理賠一份,醫療費險並不能重複報銷。

怎麼會這樣?說好的重複報銷呢?

事實上,我們購買的醫療險分為費用補償型和定額給付型。根據保監會《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的給付金額不得超過被保險人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金額。

也就是說,這種類型的保險,不管我們買了幾家保險公司的產品,都只能報銷一份。王先生購買的,就是這類型醫療險。

例如

某個朋友既投保了社會保險,又投保了保險公司的醫療保險。後來住院後花了10000元醫療費,其中社保可以給他報銷4000元,那保險公司就只報銷剩下的6000元。報銷完這6000元后,其他醫療險不予重複報銷。也就是說總的報銷額度不會超過我們花費的這1萬元。

其實保險公司這麼規定都是為了防止道德風險的發生,以防被保險人利用保險獲取不當利益。

所以,大家購買費用補償型醫療險時,一定要注意不要重複購買。畢竟買多了也沒用,得到的理賠金不會超過我們實際花費的醫療費用。比如,已經投保了社保或者享有公費醫療,再買一份保險公司的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就行了,重複購買同類產品只會花冤枉錢。

不過,大家還可以考慮買定額給付型醫療保險,如住院津貼,住院日額保險等。費用補償型和定額給付型醫療保險,就可以重複報銷。

定額給付型醫療保險是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額理賠保險金,和咱們花了多少醫療費沒有關係,被保險人只要證明已經發生了合同約定的醫療行為,不論醫療費用的數額是多少,保險公司都會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額給付保險金。

比如說住院日額保險,就是咱們住了多少天,就賠多少天的錢。

這種住院日額保險,有50元/天、100元/天、500元/天等額度,我們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相應的保障。

例如

有位朋友,因病住院後,花了10000元醫療費,其中社保報銷了4000元。之後因為他購買了住院日額保險,只要住院,每天補償1000元。這位朋友在醫院住了10天,所以得到了保險公司10000元的理賠金。等於淨賺6000元。

所以,定額給付型的醫療保險就不存在不能重複報銷的問題。感興趣的朋友,可以購買。

總的來說,只要我們購買的不是費用補償型的保險,其它類型產品都是可以重複理賠的。例如意外險、重疾險、壽險,保額是多少就報多少。

例如

我們買了三份重疾險,出現風險後,就可以得到這3份重疾險的理賠金。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兒童壽險不能重複理賠。因為保監會規定兒童壽險的理賠上限是20萬。

所以,大家購買保險時,一定要根據自己的需求出發,不要盲目購買,花了冤枉錢。如果大家不太懂的話,可以關注李財師說保訂閱號,瞭解更多保險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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