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判無期,財務總監判3年,財務造假到底有多可怕?

因為IPO造假,有不少公司都被攔在上市的門外,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長生生物也涉嫌上市造假,一經查實也有可能退市!從所有的案例來看,財務造假的懲罰是非常嚴重的!

6月29日,裁判文書網的一紙判決,將湖南紅太陽電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紅太陽”)為IPO造假而非法集資的案件推向臺前。紅太陽董事長周紅陽等人非法集資和詐騙1300餘人或單位,累計非法集資金額28億多元。

有這樣一家公司:在IPO過程中的不擇手段,財務造假、非法集資以粉飾報表違法事實觸目驚心。為了造假不惜高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但IPO並未“美夢成真”,紅太陽公司造假最終敗露,最終未能叩開資本市場的大門,一地雞毛。

6月29日,裁判文書網的一紙判決,將湖南紅太陽電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紅太陽”)為IPO造假而非法集資的案件推向臺前。紅太陽董事長周紅陽等人非法集資和詐騙1300餘人或單位,累計非法集資金額28億多元。

董事長判無期,財務總監判3年,財務造假到底有多可怕?

判決結果:

董事長周紅陽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董事張春金犯集資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

銷售副總經理肖震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財務總監李花平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這樣的判處結果讓我們聯想到最近的疫苗案,長生生物同樣也涉嫌上市造假,同時兼任董事長、總經理和財務總監的董俊芳不知道會面臨著什麼樣的結果!

如果大家留意,我們就會發現,證監會對IPO上市財務造假事件是絕對嚴懲,絕不手軟!而“紅太陽”這個案件中我們也能看出來國家對於上市企業的財務造假的懲罰也是相當嚴厲的。那麼在如此嚴苛的律法面前,為什麼還有人在瘋狂的試探,鋌而走險?

上市企業的財務總監為什麼造假?

發行人財務造假的目的一般都很明確,或使公司的財務指標,如利潤、營業收入、資產規模等達到基本發行條件;或使公司的主營業務突出、業績保持增長態勢,爭取更好的發行價格。在此目的下,一些不符合條件的發行人採取虛構經濟業務的方式進行財務造假,可以同時解決多個問題:

一是公司的主營業務將變得十分突出;

二是保持利潤、收入、資產的同步增長態勢;

三是考慮了財務指標之間的關係,能保持各項財務指標的穩健性,不容易引起審計師和監管部門的注意。

在實際造假過程中,發行人首先會根據發行條件設定出年度目標利潤金額,計算出當年需要虛增利潤的金額,再根據銷售淨利率等指標反算出需要虛增收入的金額,然後根據毛利率計算出虛增生產成本的金額,進而推導出虛假採購的金額;接著通過虛增資產的方式消化虛假毛利佔用的資金;最後發行人會將造假金額分解到每個月份,安排人員具體實施。

小會計做假賬都要判刑何況財務總監

不惜代價,後果致命

為了造假,發行人往往不計代價。在虛構經濟業務型財務造假中,造假的主要代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資金劃轉過程中的各種成本,借用他人賬戶的成本;二是給參與出謀劃策、造假人員的利益;

三是虛構業務需要繳納的各種稅費,如增值稅、所得稅、關稅等;四是虛構業績導致的分紅派息;五是通過各種方式將賬內資產轉為賬外資產。因此,在資金循環過程中,資金會不斷流失,而另一方面,為了保證業績增長,需要虛增更多的收入和利潤,為了實現這一目的,發行人除了提高資金週轉的頻率,更重要的是需要源源不斷地補充更多的資金。

因此,一旦發行人開始實施虛構經濟業務型財務造假,往往會陷入囚徒困境。一旦停止財務造假,其業績會立即暴跌,造假的成本無法挽回;如果繼續財務造假,就需要更多的資金維持業績增長的假象,當資金無以為繼時,泡沫就會破裂。

虛構經濟業務型財務造假一旦暴露後,其後果是致命的,不僅參與造假的人員會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上市公司的生產經營也會受到嚴重影響,在退市規定出來後,這類欺詐發行上市的公司可能面臨退市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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