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上映「格列寧」商標竟然被搶注!

最近在各大院線上映了一部新電影《我不是藥神》,短短几天的時間已經突破了票25億的票房,在這部電影當中主要圍繞的格列寧這個藥品故事展開,徐崢主演的主人翁程勇是個賣“印度神油”的小販,一躍成為印度仿製藥“格列寧”的獨家代理,為白血病人吃不起天價瑞士格列寧,代購藥效所差無幾、價格卻便宜很多的印度藥,救治許多白血病患者的故事。

《我不是藥神》上映“格列寧”商標竟然被搶注!

我不是藥神

“格列寧”商標是不是被搶注作為一個專業的商標代理人,出來一部新的電影首先想到的是查詢電影中涉及的商標,在2018年7月17日企增網在中國商標網查詢到“格列寧”商標竟然已經被廈門的一家公司註冊,註冊日期是2018年7月5日,《我不是藥神》電影是2018年7月6日上映的,發行方在上映之前也做了宣傳,深圳的這家公司完全有可能上映前一天獲得“格列寧”商標的相關信息。

《我不是藥神》上映“格列寧”商標竟然被搶注!

格列寧商標

註冊“格列寧”商標的公司是幹什麼的?經過查詢廈門的這家公司在經營範圍中不包含藥品項目,也沒有生產或經營藥品的資質,而且這個公司名下有各類商標140個。

國家工商總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在2010年就制定了《切實扼制惡意商標搶注行為實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確提出:嚴肅查處惡意註冊商標的案件,曝光惡意搶注他人商標的個人、企業以及代理機構,形成打擊惡意註冊商標行為的高壓態勢,營造崇尚創新、誠信守法、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環境。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及時宣傳打擊惡意商標申請註冊行為取得的進展和成果,曝光惡意商標搶注典型案例及違法個人、企業、代理機構,震懾違法分子,營造崇尚創新、尊重知識產權、自覺抵制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良好法治環境、市場環境和社會環境。

《我不是藥神》上映“格列寧”商標竟然被搶注!

“格列寧”商標有可能註冊成功嗎?目前該商標在形式審查期,形式審查只要是上交的資料沒有出現錯誤就可以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然後進入到實質性審查期,在實質性審查中被駁回的可能性比較大,主要存在以下因素:

  1. 該商標有可能類視為搶注;
  2. 該商標包含名人名字“列寧”,我國商標法中雖然未明文禁止以名人名字註冊商標,但是其他相關規定中明確將政治、經濟、文化、民族等領域公眾人物姓名等申請為註冊商標的屬於商標法中規定的“其他不良影響”;
  3. 實質性審查通過之後在公示期有極大可能被提出異議。

而對於其他申請,商標總局則須從前述裁判標準出發,做出合理判斷,一方面須尊重既有先權利,另一方面,也警惕別有用心者打著違法擦邊球,引發爭端乃至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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