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防火規範》對人民防空工程中設置的樓梯、走道的具體要求

一、人防工程的下列公共活動場所,當底層室內地坪與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大於10m時,應設置防煙樓梯間;當地下為兩層,且地下第二層的地坪與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於10m時,應設置封閉樓梯間。

1 、電影院、禮堂;

2 、建築面積大於500m2的醫院、旅館;

3 、建築面積大於1000m2的商場、餐廳、展覽廳、公共娛樂場所、小型體育場所。

《人防防火規範》對人民防空工程中設置的樓梯、走道的具體要求


二、人民防空地下室的疏散樓梯間,在主體建築地面首層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隔牆與其它部位隔開並應直通室外,當必須在隔牆上開門時,應採用不低於乙級的防火門。

人民防空地下室與地上層不應共用樓梯間;當必須共用樓梯間時,應在地面首層與地下室的出入口處,設置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隔牆和不低於乙級的防火門隔開,並應有明顯標誌。

《人防防火規範》對人民防空工程中設置的樓梯、走道的具體要求​​

三、防火分區至防煙樓梯間或避難走道入口處應設置前室,前室面積不應小於6m2;當與消防電梯間合用前室時,其面積不應小於10m2;前室的門應為甲級防火門。

四、避難走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避難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應少於兩個,並應設置在不同方向,出口的疏散人數不限;

2 、通向避難走道的各防火分區人數不等時,避難走道的淨寬不應小於設計容納人數最多的一個防火分區通向避難走道各安全出口最小淨寬之和;

3 、避難走道的裝修材料燃燒性能等級必須為A級;

4 、避難走道的防煙應符合本規範第6.2節的規定;

5、 避難走道的消火栓設置應符合本規範第7.3.1條的規定;

6、 避難走道的火災應急照明應符合本規範第8.2節的規定;

7 、避難走道應設置應急廣播和消防專線電話。

《人防防火規範》對人民防空工程中設置的樓梯、走道的具體要求

五、地下街防火分區內疏散走道的最小淨寬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 、疏散走道最小淨寬應為通過人數乘以疏散寬度指標,疏散寬度指標和通過人數應符合下列規定:

1)室內地坪與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於10m的防火分區,其疏散寬度指標應為每100人不小於0.75m;室內地坪與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大於10m的防火分區,其疏散寬度指標應為每100人不小於1.00m;

2)相鄰兩個疏散出口之間的疏散走道通過人數,宜為相鄰兩個疏散出口之間設計容納人數;袋形走道末端至相鄰疏散出口之間的疏散走道通過人數,應為袋形走道末端與相鄰疏散出口之間設計容納人數;

2 、疏散走道最小淨寬應為疏散走道兩端的疏散出口最小淨寬之和的較大者。

《人防防火規範》對人民防空工程中設置的樓梯、走道的具體要求


六、疏散走道、疏散樓梯和前室,不應有影響疏散的突出物;

疏散走道應減少曲折,走道內不宜設置門檻、階梯;

疏散樓梯的階梯不宜採用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但踏步上下兩級所形成的平面角小於10°,且每級離扶手0.25m處的踏步寬度大於0.22m時,可不受此限。

七、疏散樓梯間在各層的位置不應改變;各層人數不等時,其寬度應按該層及以下層中通過人數最多的一層計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