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要幸福,但是別讓我知道!

你一定要幸福,但是別讓我知道!

昨晚凌晨,翻來覆去睡不著之際,我摸起手機,重新下載了微博。

安裝好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你。167條動態裡,最新的一條是在上個月的27號。

昏黃的路燈,背光的古城,古城下背影單薄的你。即使沒有文字,但從這張圖中我就知道:你又去看她了。

都這麼久了,你還是放不下她,如同我也依然惦記著你一樣。

把你最近發的動態都看一遍,沒有點贊,沒有留言,怕你知道我來過。

打開私信聊天界面,最後一次與你天南地北胡扯的時間還停留在一年前。

正是那時候,你跟我說你可能要失去她了。我搜腸刮肚地尋找話語想安慰你,你卻一眼看穿我的尷尬:沒事,我知道你不擅長安慰人。你就靜靜地聽我說就好了。

從晚上九點到凌晨十二點,整整三個小時,都是你在說,我在聽。

你回憶起你們當初相遇時的情景,說她怎麼怎麼可愛又倔強,卻因這股固執的勁深深吸引了你。你說起第一次向她告白時,她驚訝到呆住的表情。你還說到第一次牽她的手,親吻她時的緊張與雀躍。

你說得幸福洋溢,我卻聽得心口堵塞。

“她特別喜歡看書,所以每年她生日的時候,我都會優先選擇給她送書,然後再考慮其他的禮物。”回憶到這的時候,你沉默了一陣,繼續說:

送出第四本書的時候,我們分手了。

你一定要幸福,但是別讓我知道!

一百多人的通訊錄裡,上下翻了個遍都沒看到你。這時才想起,因為你的一句“我們只是朋友啊”,我把你刪掉了。

我們只是朋友啊,我知道的啊。可如果我說我想你了,要怎麼開口?

只是朋友,名義淺薄,身份不夠,我該如何尋找藉口去給你溫柔,又該怎樣把思念偽裝成問候。

朋友,真是令人唏噓不已的身份。向前進一步,觸碰不到你;往後退一步,會失去你。

這種感覺就像你第一次路過服裝店,看到一件很漂亮的衣服,但你卻只能站在櫥窗外隔著玻璃窗遠遠地看上一眼。

因為那件衣服可能會很貴,或者它根本就不適合你。當你第二次再去的時候,它已經被別人買走了。

第一次沒有足夠的條件,第二次沒有機會。

之前在一首歌的評論裡看到過這樣一段話:

直到有一天,我再也沒有主動找你聊過天,再也沒有給你留過言,再也沒有為你點過贊,也沒有給你打過電話,再見你只是擦肩而過微微一笑出於禮貌,甚至當做路人笑都不笑,不是我裝清高不食人間煙火,而是你已經錯過了當初最認真的我。

這種感覺你應該最清楚不過了:不是你不夠好,而是我知道我自己不夠好,沒能好到讓你放在心上記掛著。

你一定要幸福,但是別讓我知道!

那天和朋友聊天,聊著聊著,她突然問我:你是不是還想著他啊?

我說怎麼可能?早就放下了。

她嘆了口氣,說:唉,你看你,我還沒說他是誰呢?

你看,我最害怕的就是身邊知道你的人會突然間向我問起你,問及你的近況,問到與你有關的一切。

我也害怕你的朋友會向你打聽我的消息,而你卻只有一句:和我沒關係。

我怕自己會忍不住想找你,想去見你,所以刪掉了你的聯繫方式,卸載了微博。我怕朋友會問及你,所以在對方開口前,我便說自己已經放下了。

我怕你還是忘不了她,所以不敢去打擾你。

其實我最怕的,是在你心裡,我連朋友都算不上,只是一個陌生的過路人。

我知道你現在還放不下她,就像我放不下你一樣。

你可能也像我偷偷關注著你的一舉一動一樣關注著她的一舉一動。在睡不著的深夜裡去翻看你的微博,在一個人的時候聽你的聲音,當朋友問起時,就輕描淡寫一句,彷彿從來沒相識過。

很多事情我都知道的。不過還好一輩子那麼長,我才不會只喜歡你一個人呢。

如果你還是忘不了她,那就不要逼自己了。或許時間久了,記著記著就忘了。但是,如果你現在過得還不錯的話,那還是放下吧。

放過她,也放過自己。

你可不能辜負了自己啊,一定要幸福,但是不要讓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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