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戶端8月9日訊(通訊員 羅偉)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建立市縣巡察工作制度的決策部署,實現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屆內任期巡察全覆蓋目標,確保高質量完成巡察任務,今年以來,湘西州整合巡察人才資源,加強巡察隊伍建設,從全州各縣市、州直各部門共選拔870餘各方面業務骨幹,組建成立州委巡察工作人才庫,為巡察工作有力有序開展,助推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厚植黨執政基石提供人才隊伍支撐,儲蓄充足電能。
嚴把“入口關”,注重高標準選拔人才。州紀委、州委組織部、州委巡察辦聯合下發《關於建立州委巡察工作人才庫的通知》。入庫人選推薦工作堅持群眾公認,德才兼備,注重實績,任人唯賢;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錄用;儲備與使用結合,動態管理,統一調配使用的原則進行選拔。從政治立場、德才兼備、專業能力、廉潔紀律、責任擔當等7個方面明確人員選用資格條件,嚴把巡察人才選用“入口關”。注重選用理想信念堅定、品行端正,堅持原則、敢於擔當、公道正派、廉潔自律,遵守黨的紀律、嚴守黨的秘密、熟悉黨務工作和相關政策法規、具有一定實踐經驗、社會反映良好,具有較強的發現問題、溝通協調、文字綜合等能力的優秀年輕幹部。入庫人選的推薦選用程序採取個人報名、組織推薦、資格審查和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審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嚴把“質量關”,注重大範圍挑選人才。湘西州堅持擴充推薦範圍,多途徑挑選巡察人才。入庫人員分別從全州八縣市、州直副局級以上單位共計670餘個單位進行推薦,涵蓋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黨建、政法、信訪、審計、財政、住建等行業,優先選用具有紀檢監察、組織人事、財務審計、工程招投標、預決算業務、曾參加過巡視巡察工作等相關工作經歷或專業背景,從事相關領域工作五年以上的專業人才。注重優化人員結構,較好地滿足面對不同被巡察對象而抽調不同專業人才的現實需求。個人報名的由縣市和州直副局級以上單位對照選拔條件,進行審核並提出推薦意見,向州委巡察辦統一報送。在州委巡察辦的具體指導下,縣市委同步組建巡察工作人才庫,縣市人才庫統一併入州委巡察工作人才庫。
嚴把“培訓關”,注重提升專業素養。州委巡察辦建立了巡察人才庫學習培訓制度,制訂巡察人才庫人才培訓計劃及管理辦法,根據巡察任務需要,有計劃地對入庫人員進行定期業務培訓,邀請省州巡察機構業務骨幹授課,系統性地介紹巡察工作經驗和方法,確保巡察隊伍的“充電蓄能”。對每輪巡察抽調人員,在巡察前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培訓,推行“老兵帶新兵”實踐教學制度,不斷提高入庫人員素質,力求達到“來之能用,用之能勝”的目標。先後開展了全州組(戶)間道路專項巡察培訓、全州農村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貧搬遷交叉巡察業務培訓、全州扶貧領域問題整改機動式巡察業務培訓等巡察前集中培訓。將黨內規章制度、法規條例編印成冊印發給入庫人員。有計劃地選派優秀人才到上級巡視巡察機構進行跟班培訓,以訓代學,不斷提升全州巡察業務水平。
嚴把“管理關”,注重錘鍊編外巡察力量。州委巡察人才庫採取定期調整與日常監管相結合的辦法,每五年集中輪換調整一次,每年根據年度工作評定、每輪巡察工作評定和人員現實表現情況、崗位異動等情況進行一定比例的調整,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巡察工作的,及時交流調整出庫。明確組織部門、巡察機構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動態管理工作。對入庫人員進行嚴格管理,明確提出相關工作紀律和工作要求。同時明確,年輕後備幹部培養,必須經歷一輪以上巡視巡察實踐鍛鍊。
通過充分發揮巡察工作人才庫作用,加大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力度,巡察震懾、遏制和治本作用初步彰顯。據統計,州委巡察機構組建近一年來,湘西州委共開展4輪巡察,先後共走訪核查了8縣市107個鄉鎮(街道)312個村(社區)7232戶群眾,核查州、縣直單位48個,累計調取查閱有關文件、記錄、臺賬等資料7萬餘份(冊),共發現問題線索1135條。通過紮實做好巡察發現問題的解決、推動改革、促進發展,全州政治生態不斷淨化,人民群眾的獲得感不斷增強、滿意度不斷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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