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殘疾人購買輔助器具可申請補貼

閩侯新聞網訊 近日,記者從縣殘聯獲悉,我縣出臺了《閩侯縣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辦法(試行)》和《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補貼目錄》,自今年起,輔具品種覆蓋有肢體、聽力、視力、精神、智力等五大類輔具,涉及68種具體輔具。

據悉,輔具補貼制度實施後,輔具由原來的“政府統一採購、配發”改為“殘疾人自行選購”。殘疾人可持身份證、殘疾證、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向當地鄉鎮(街道)殘聯或縣殘聯申請;申請者根據殘疾證上的殘疾類別選擇《補貼目錄》中同種類別輔具;縣殘聯審核通過後自行選購;憑正規發票等報銷材料到縣殘聯結算報銷。

主要輔具品種有輪椅、柺杖、助行器、護理床、假肢、矯形器(以上適配肢體殘疾人)、盲用電飯煲、盲用電壓力鍋、助視器、盲用電磁爐、聽書機(以上適配視力殘疾人)、助聽器(適配聽力殘疾人)、隨身定位器(適配精神、智力殘疾人)等。

值得一提的是,聽力殘疾兒童需安裝人工耳蝸的,需先在福建省立醫院、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等五家定點醫院進行聽力測定、評估可適合裝配後再向縣殘聯申請,由縣殘聯上報市殘聯。

記者瞭解到,根據規定我縣持有二代殘疾證的殘疾人且有輔助器具需求的殘疾人(含0-6歲未持證殘疾兒童),選擇適配《補貼目錄》內相應殘疾類別的輔具,實際購買價格在300元(含)以內的,按實際購買價格和最高補貼金額兩者中低者的100%給予補貼,實際購買價格高於300元,按照購買價格和最高補貼金額兩者中低者的的80%給予補貼,其中低保戶、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戶、0-6歲殘疾兒童、一戶多殘四類殘疾人按照實際購買價格和最高補貼金額中兩者中低者的100%給予補貼,超過部分由補貼對象自付費用。(閩侯鄉音記者 吳國棋 通訊員 潘秀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