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病友代購德國抗癌藥 肝癌患者被警方刑拘

央廣網上海8月15日消息(記者任夢巖)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PD-1免疫療法是當前全世界備受矚目、廣為研究的新一類抗癌免疫療法,旨在充分利用人體自身的免疫系統抵禦、抗擊癌症,通過阻斷PD-1信號通路使癌細胞死亡。這一藥物的上市使腫瘤治療邁出一大步,臨床上顯示出對肝癌具有很好的治療效果。2015年,美國前總統卡特就是通過這一藥物使得腦部癌細胞消失。

然而,正是這種藥,讓一名中國的癌症患者身陷囹圄。今年7月25日,罹患肝癌的翟一平被上海警方刑拘,罪名是銷售假藥。他從國外代購國內沒有的抗癌藥PD-1回國,在原售價基礎上加5%賣給病友,病友通過注射治療後發現的確非常有效。可這救命的藥,怎麼就成了假藥?病友為他求情,代購藥品沒有產生嚴重社會危害,能否對翟一平網開一面?

據病友介紹,2014年自從翟一平罹患肝癌後,就開始鑽研相關的醫學知識,常常在聚集了各地肝癌患者的QQ群裡與病友交流。在這過程中,翟一平留意到國外兩個前沿藥物PD-1利尤單抗注射液和E7080侖伐替尼。2017年,歐洲腫瘤內科學會和美國臨床腫瘤學會公佈E7080聯合PD-1抗體的臨床數據,疾病控制率逼近100%。自己服用見效後,他經常把這兩種藥介紹給其他病人。

據肝病病友交流群管理員“瓜瓜”介紹,翟一平在群裡並不主動賣藥,除非病友請他幫忙代購,都是私下交流。

由於PD-1需要全程冷鏈配送,患者自行購買無法保證溫度,但翟一平銷售的抗癌藥,有冷鏈配送、有專門的德國渠道,價格只在德國原售價基礎上加5%。

但就是這5%的利潤,使翟一平面臨牢獄之災。

《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依照本法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須檢驗而未經檢驗即銷售的視為假藥。

銷售假藥的行為,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的規定,只要生產、銷售假藥的,最低處罰標準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造成危害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刑罰還會增加。

劉先生來自湖北十堰,他的父親2015年發現罹患肝癌,去年復發,求診多家醫院後,醫生都認為他的父親已經沒有手術必要,生存期最多3個月,情急之下,他託人找到了翟一平請教,翟一平當時推薦他們用PD-1加聯合靶向藥(E7080侖伐替尼)。

劉先生告訴記者,在諮詢後,翟一平並沒有直接推銷藥物,僅是建議使用這兩種藥。由於藥物沒有引進內地,他們輾轉前往香港買藥,但兩種藥加起來,最便宜的一個月也要7萬元。而若由翟一平代購,一個月比去香港買藥便宜2萬多元。

劉先生說,這種藥的效果,不僅是家人,連當地醫院的醫生也表示從未見過能如此有效控制肝癌的藥物。但翟一平被抓,他們又不知道該找誰買藥。去香港既貴還麻煩,找其他代購者怕買到假藥或沒法保證藥品全程冷鏈。對此,劉先生非常擔心。

劉先生等病友的擔心即將得到緩解。6月15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批准PD-1上市。在高興之餘,劉先生還是擔心,正版藥價格怎麼樣?會不會比進口的還貴?PD-1上市之後,多久才能買到產品?也許整個流程的辦理需要時間,但他的父親已經沒時間等待。

在採訪過程中,很多病友都表示支持翟一平,認為即便有5%的加價,仍比去香港買藥便宜很多,而且他們可以足不出戶就能用到救命藥。除了代購,平時翟一平在病友群裡還免費給大家義務解答,無論從哪裡買藥,他都能做到有問必答。

劉先生說:“翟一平本人相當不錯。不管從指導用藥,還是提醒用藥副作用各方面,他的經驗都比較豐富。翟一平本身也未獲取很高的利潤。作為患者來說,我們能接受,因為畢竟他只賺了5%,即便如此,藥價還沒有超過香港的藥價。”

翟一平涉嫌銷售假藥被捕後,群裡很多患者都不理解,國外通過臨床實驗,證明有效的藥,的確幫助了他們,為何要被算作假藥?

翟一平的代理律師斯偉江認為,是不是假藥,不能一刀切,應該依據最終效果決定。

1997年《藥品管理法》所規定的假藥並沒有包括未經批准或未經檢驗進口的真藥。但2001年修訂《藥品管理法》後,未經批准或檢驗的進口藥開始被認定為假藥。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刪除了“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這一犯罪構成要件,導致銷售進口真藥也會入刑。這兩個修改擴大了《刑法》的打擊範圍,導致未經批准或未經檢驗的進口真藥成了《刑法》意義上的假藥。

斯偉江解釋:“它的司法解釋就把標準定得特別嚴。因為賣假藥損害他人利益,懲罰可能要重一些。但是現在的問題在於,翟一平賣的是真藥,不僅沒有危害社會,可能對社會有益。所以如果按照賣假藥來判,並不合理。現在藥的來源都是可以查到的。”

斯偉江表示,目前案件仍在偵查階段,翟一平雖然身患癌症,但仍無法取保候審,翟一平認為自己只是在幫助別人的過程中,賺了點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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