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得理饒人也是一種修養

中國有句老話叫做:“有理也要讓三分,得饒人處且饒人”。“得理且饒人”這五個字,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很難。因為,當我們身陷非遇之時,那種氣惱和悲憤之情躍然於胸,在一番“沉冤昭雪”之後,洩憤和尋求公正也是人之常情。所以,“得理且饒人”體現的是一種人格修養,一種崇高境界,而得理不饒人則是人與人相處常有的心理。反唇相譏爭個高下是人的普遍心理,是普通人最正常的心理活動。得理饒人,謙讓寬容則需要一種修養、一種德行,更是一種氣度和精神的積澱。河南洛陽的白馬寺有這樣一幅對聯:“大肚能容,容天下難容之事;慈顏常笑,笑世間可笑之人。”這是對彌勒佛生動傳神的寫照,很值得玩味。從中我們不難看出,正是有了這樣寬廣和博大的胸懷,樂觀豁達的彌勒佛才能容天容地,笑古笑今。我等凡夫俗子,雖不是古人,也固然達不到彌勒佛的境界,但學會寬容,學會得理饒人,不也是人生的一種修帷,一種美德麼?!

學會得理饒人也是一種修養

當今社會,競爭日趨激烈,在這個過程中,各類矛盾肯定會層出不窮,你我之間磕磕碰碰在所難免,是耿耿於懷執著於小摩擦、小糾葛?還是大肚能容,斷卻許多煩惱事?是笑容可掬,結成無量歡喜緣?我想,立足後者,不爭一時之氣,免得百日之憂,騰出更多時間、更多精力幹正事、幹大事,這才是正確選擇。古時候相傳一位高僧受邀赴宴,有一盤菜裡竟然有一塊豬肉,高僧的徒弟故意用筷子把肉翻出來,打算讓主人看到,沒想到高僧卻立刻用自己的筷子把肉掩蓋起來。並在徒弟的耳畔輕聲說:“如果你再把肉翻出來,我就把它吃掉!”徒弟聽到後再也不敢把肉翻出來。宴後歸途中,徒弟不解地問:“師傅,剛才那廚子明明知道我們不吃葷的,為什麼把豬肉放到素菜中?徒弟只是要讓主人知道,處罰處罰他。”高僧說:“每個人都會犯錯誤,無論是有心還是無心。如果讓主人看到了菜中的豬肉,盛怒之下他很有可能當眾處罰廚師,甚至會把廚師辭退,這都不是我願意看見的,所以我寧願把肉吃下去。”所以一個人做事懂得適可而止就懂得尊重別人,有沒有理沒有關係,重要的是你是否能為別人著想,得到別人發自內心的尊重。得理能饒人也是一種博大的紳士情懷。

待人處事固然要“得理”,但絕對不可以“不饒人”。留一點餘地給得罪自己的人,不但不會吃虧,反而還會有意想不到的驚喜和感動。每個人的價值觀、生活背景都不同,因此生活中出現分歧在所難免。大部分人一旦身陷鬥爭的漩渦,但不由自主地焦躁起來。一方面為了面子,一方面為了利益,因此一得了“理”便不饒人,非逼得對方鳴金收兵或投降不可。然而,“得理不饒人”雖然讓自己吹響了勝利的號角,但這卻也是下一次爭鬥的前奏。因為對方雖然“戰敗”了,但為了面子或利益他自然也要“討”回來,所以,怨冤相報何時了。還有恰到好處委婉地運用批評,不但能夠讓犯錯的人心悅誠服認識錯誤,而且能體現個人的境界。相反,暴風驟雨般的訓責可能會激起別人的反抗,綿裡藏針的嘲諷會傷害別人的自尊,就算他們認識到了錯誤,也很難起到改正錯誤的目的。我們不要以為那些“犯錯的人”的申辯就是狂妄、目中無人的表現。應拋棄自己的成見,耐心傾聽他的解釋,再做客觀的評價。適當的時候不妨把自己置身對方的角色中去,並思考如果自己置身於他的環境,會不會也出現這樣的錯誤。有理不在聲高,大嗓門兒只會讓人誤解我們得理不饒人。

學會得理饒人也是一種修養

在日常生活中,要留一點餘地給得罪自己的人,給對方一個臺階下,少講兩句,得理饒人。否則,不但消滅不了眼前的這個“敵人”,還會讓身邊更多的朋友疏遠自己。俗話說,得饒人處且饒人。放對方一條生路,給對方一個臺階下,為對方留點面子和立足之地,這樣做並不是很難,而且如果能做到,還能給自己帶來很多好處。如果得理不饒人,讓對方走投無路,就有可能激起對方“求生”的意志,而既然是“求生”,就有可能不擇手段,不顧後果,這將對我們自己造成傷害,很多激化的矛盾就是因為把別人逼到牆角而釀成悲劇。放人一條生路,他便不會對我們造成傷害。即使在別人理虧時,自己在理已明瞭的情況下,放他一條生路,他也會心存感激,就算不如此,也不太可能與自己為敵。感恩是人的本性。況且,這個世界本來就很小,變化卻很大,若哪一天兩人再度狹路相逢,屆時若他勢強而自己勢弱,他會怎麼對待自己呢?得理饒人,也是為自己留條後路。聲調的高低並不代表一個人有理與否。實際上,理不直的人,常用氣壯來壓人,而理直的人,常用和氣來交朋友,這才是為人之正道。

人們常說“理直氣壯”,意思是隻要佔了理兒,說話的氣勢就可以很盛。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卻常常看到相反的情況,明明是他無理,卻不見“理屈詞窮”之象,反而比理直的一方更加有底氣,甚至氣壯到了囂張跋扈的程度。這樣的人憑藉著自己的“三寸不爛之舌”,把無理強扭成有理,活生生地將黑白顛倒過來,最終使得有理的一方委屈至極、無處申冤,真是“聲高不一定有理”的活證據。既然理不直,為何能夠如此氣壯呢?一種情況是掩飾內心的虛弱。其實,自己有理沒理,他們內心是最清楚的,沒理時還強辯三分,多半是強撐,以便挽回眼看就要丟失的面子,給自己找個臺階下。另一種情況是不管他們自己有沒有意識到,他們實際上是在利用人們“趨弱避強”的心理,企圖以凌人之勢來壓倒有理的對方,獲得自己不該獲得的利益。還有一種情況是他們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而把罪責全部推到對方的頭上。

在處理人際關係時,無論遇到哪一種人,最關鍵的是我們自己一定要保持冷靜平和的態度,切不可被對方的無聊之態激怒,未戰而先亂了分寸,須知對方也許正想趁我們大亂之時來達到他的目的。保持冷靜和清醒之態,我們才可能強化自己的優勢,贏得對自己最有利的結局。這就告訴我們:如果有理,就心平氣和地跟別人講道理,不必高聲大叫。當自身的正當權益遭遇損害時,勇敢維護是值得鼓勵的。但即便是維權,也要講究方式方法。俗話說“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對於一些小糾紛、小摩擦,完全可以採用平和的方式達到預想目的,畢竟大部分人還是講道理的。如果情緒激動,認為自己佔了理便可以無所顧忌、咄咄逼人,講話跟吵架一樣,甚至採取極端方式,則往往會使有理變成無理,使結果適得其反。行為是人們自身素質的最直接體現。一個人綜合素質如何,看他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處理小事就足以評定了。當自身利益受到影響,需要跟他人交涉時,你的個人修養往往會在這一過程中一展無遺。如果你肆無忌憚,甚至粗俗不堪,即便你贏得了“戰爭”,也會失去人心,大大損害你在對方和旁觀者心裡的形象,得此失彼,這恐怕也不是你想要的結果吧?

學會得理饒人也是一種修養

我們的目的是解決問題緩和矛盾,而不是使問題變得更糟,更不是製造新的問題。因此即便理直,也不必過分氣壯,不需要跟別人大喊大嚷地理論,畢竟委婉地說出問題更容易讓人接受,更利於問題的解決。更何況“罵人先輸五分理”,我們何必於勝券在握時自造不利局勢呢?很多時候,理直氣“緩”遠比理直氣“壯”更有說服力,此處無聲勝有聲!看似“窩囊”,其實是人格的高尚!“得理且饒人”是一種寬容,一種博大的胸懷,一種偉大的仁慈,一種不拘小節的瀟灑!它帶給人的那種崇高美感,是一種千金難買的精神享受。得理且饒人,遇事往開處想,往好處想,換位思考,寬以待人,既給別人留下了情面,也給自己留下了後路。我們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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