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庭审观摩活动

8月8日,夏县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庭审观摩活动。市中院副院长雷晓琪,行政庭庭长张晓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分管院长以及部分运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30余人参加观摩活动。

夏县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庭审观摩活动

夏县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庭审观摩活动

此次观摩的案件是由审委会委员韩月德主审的原告裴某某诉被告垣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一案。经双方当事人依次陈述、举证、质证、辩论及最后陈述环节,在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合议庭休庭评议后,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

庭审后,观摩人员对庭审进行闭门评议,与会人员分别从不同角度,对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的落实,庭前准备,庭审组织衔接、驾驭应变,争点归纳,辩论引导,以及法官形象、法警值庭、庭审信息化等方面,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意见和建议。

夏县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庭审观摩活动

夏县法院院长荆世星表示,开展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活动,是人民法院加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工作创新。此次行政审判庭审观摩、评议交流,对全院法官在今后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加强庭审规范,科学驾驭庭审,准确把握争议焦点,提升司法公信力裨益良多。夏县法院将继续通过举办庭审观摩活动,实现行政案件庭审观摩的常态化、制度化。( 记者 古红军 通讯员 贾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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