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区湖塘镇:企业迁出为什么这么难?

常州武进区湖塘镇:企业迁出为什么这么难?

企业迁出遇阻留下的问号值得深思。 陈翠红制图

在江苏眼下推行的“放管服”改革中,开办企业设定的目标时限是3个工作日。那么,办理更简单的企业注册地变更手续需要多长时间呢?常州一家人力资源企业的实际体验竟然是1个月。原来,企业原注册地武进区湖塘镇政府出于不愿放走税源的考虑,人为干预职能部门正常的工作流程,致使简单的企业迁出陡生变数。记者采访发现,诸如此类的问题在常州武进区并非个案,这与“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相符。

企业要迁出,半路杀出了镇政府

3年前,这家人力资源企业落户在武进区湖塘镇,注册资本200万元。由于服务的客户主要集中在武进经济开发区,企业管理层决定将公司注册地也迁到经发区去。

6月20日,企业委托的经办人向武进区市场监管局经发区分局递交了注册地变更申请,获准迁入后遂于6月26日前往该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递交注册地变更材料,被告知迁出材料齐全,下一步将发往湖塘镇政府等待审核。

久等无音讯,企业经办人在7月2日向湖塘镇政府服务业科询问材料审核情况,对方称没有收到材料。经办人随即再次来到武进区市场监管局湖塘分局,请工作人员重新发送材料。这一次,湖塘镇政府服务业科当日反馈材料已收到,但还需调查。时间又过了几天,经办人到镇政府服务业科探询进展,得到的答复让他不太明白,“材料没有问题,但能不能迁出,领导还没给准话。”

一方面,由于办公地点与注册地不相符,直接影响公司开展业务,企业急于迁出;另一方面,一个平常的企业迁出事宜本属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范畴,如今却要镇领导点头同意,而镇里又迟迟给不出处理意见。企业在等待中徒叹奈何。

7月24日,记者跟随企业经办人来到湖塘镇政府服务业科暗访,该科姜姓工作人员表示,这家企业在资质、税务、营业各方面都没有任何问题,他也多次向镇领导汇报,但始终未得到指示。据其介绍,正常的企业迁出迁入手续,其实只要工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由于镇政府希望税源留在本地等原因,目前当地所有的企业迁出都要来镇政府咨询意见,甚至有企业因各种各样的原因拖了1年都没能迁出去,有的企业不得不去别处重新注册。

“你们的企业虽然纳税额不高,但增长的势头很好。”姜姓工作人员说,因为乡镇参与税收分成,镇领导对企业迁出的事情较为介意。记者了解到,这家计划迁出的企业2017年营业额为174.42万元,今年前5个月已达387.43万元;税收方面去年是9.1万元,今年前5个月已升至22.28万。

镇委书记说:湖塘有自己的决策程序

对于企业所反映迁出难的问题,湖塘镇副镇长时培红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称,此事确有税源的因素影响,也有镇政府审批时间长的原因。湖塘镇每月下旬开例会讨论迁出企业的相关情况,再按照批次审批,这次企业迁出申请的时间刚好赶在上一次例会之后,所以感觉时间比较长。

湖塘镇党委书记蒋金明则称,湖塘有自己的决策程序,“迁入地肯定欢迎企业,(武进的)板块与板块,镇与镇之间,税收、业绩方面会有一些考量。”

问题在于,诸如企业迁出之事,是否真的像湖塘镇这样可以“有自己的决策程序”,镇政府是否有权干预正常的办事流程?记者来到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情况。该局办公室主任宗晓网说,虽然目前企业的工商注册、迁入迁出业务依然在市场监管局以及各分局,但这项工作是区行政审批局委托他们做的,所以需请区行政审批局来回答。

在武进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赵匡吉介绍,审批制度改革后,企业的注册、迁入迁出等职能统一划到了行政审批局,但行政审批局去年刚刚成立,工商的业务量很大,且行政审批局暂未在基层设点,所以为了方便人们办事,很多工商业务目前是委托各个基层市场监管局完成。

对于镇政府干预基层的市场监管部门审批,赵匡吉坦言,“这个事情我们是有点儿数的,不止湖塘一家,并且由来已久,但起初并非是因为税源问题。”他解释说,起初在部分企业迁出的时候,会产生一些经济上、劳务上的遗留问题比如工伤事故、欠薪等,企业一旦迁走,纠纷很容易被转移到地方政府,这使得地方政府对企业迁出持谨慎的态度,需要企业处理好遗留问题再迁出。

但对于各项情况都正常的企业,湖塘为何拖着不放?赵匡吉表示,湖塘镇的做法他们之前就已收到其他企业的反映,并且参与协调,要求政府不能够无理由地拒绝企业迁出。“这种情况我们也比较头疼,需要大力扭转。武进区比较重视这个现象,这是审批制度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我们正在朝规范的方向努力,即企业迁出无需取得地方政府的同意。”

记者了解到,就在记者采访的第二天,湖塘镇已同意这家企业正常迁出。

记者短评:留商非在要走时

政策洼地、筑巢引凤、亲商安商……长久以来,全国各地在营商环境打造上可谓各显神通,当前正在深化的“放管服”改革,宏旨也是要做优大环境,蓄力高质量,共推大发展。

营商环境好了,才便于企业发展。企业发展得好,最直接的社会效益就是,老百姓有就业,政府增加税收,这是关系国泰民安的事。因此,地方领导干部需要提高站位,不宜把眼光囿于当地的局部利益上,在思想和行动上都不可忽视“放管服”改革。改革是上下一盘棋,不要上面大力鼓呼,下面我行我素。

企业注册登记在江苏一些地方已经实现“不见面”了,诸如企业迁入迁出这样相对简单的工商手续,如果对标改革先进的话,是完全可以做到少跑腿乃至不跑腿、不见面的。我们看到,这在武进区湖塘镇还是存在相当距离的。在这里,镇政府插手职能部门正常工作流程,企业要迁出得先由他们首肯了才能办。

或许有人会说,这是办理企业迁出而不是迁入,迁入大多受欢迎,迁出不乐意情有可原。但不要忘了,不可以常人思维衡量政府作为。只要在我国法律允许的框架内,企业拥有在何处注册的基本经营自由。当一家企业设立时,属地政府应做好服务;当企业认为别处有更好的发展环境需要迁出时,属地政府一方面应反思自己的营商环境,一方面也应在祝福中大方放行,拦是拦不住的。

营商之功在平时,留商非在要走时。需要说明的是,企业要走未必是当地营商环境不好,而营商环境好一定有利于企业常驻。即便有的企业因个体原因需要搬离,也会有新的企业不断开办进驻,何必纠结留不住的企业而破坏“放管服”改革的大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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