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濫用職權 宜春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應勤進被公訴

中國網8月17日訊 8月14日,江西省宜春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應勤進(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萍鄉市人民檢察院向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應勤進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應勤進,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意見。

萍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應勤進利用其擔任宜春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宜春經開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或單位在工程發包、結算、企業經營、幹部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工程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違規決策,濫用職權,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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