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看如何只用簡單三個字!輕易摧毀別人一生!

湖南長沙有個小妹妹,感情受挫,欲跳樓,下面看熱鬧的人,一句“快跳啊,要想跳早就跳了”。小妹妹跳了……


爆炸!看如何只用簡單三個字!輕易摧毀別人一生!

成都,一位穿著內衣的姑娘騎在窗口猶豫不決,想不開的她在生與死之間徘徊著——然而,圍觀者卻屢屢傳來起鬨聲,快跳啊,別折騰啊,有能耐你跳下來,甚至還有口哨聲,一瞬間,女子從側窗跳下來,死亡。

廣東一男子,患有憂鬱症,爬上三層建築物樓頂,欲跳樓,圍觀者同樣的起鬨,男子糾結不堪,怕被別人笑話,又怕被別人誤以為假裝猶豫,跳樓,重度殘疾。

……圍觀者的快感從何而來?圍觀者的仁義和道德在哪?圍觀者的心態變化是怎樣的?圍觀者隨便的一句話,背後卻是一條生命。

就如臧克家所言:“有的人活著,他已經死了;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當別人遭受困難的時候,你可以選擇視而不見,但不要像催命鬼一樣,讓人家趕快去死。否則,你就是一個行走的殭屍。

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儘管看客變成圍觀者,劣根性未改變!

本文所表達的主題是一句話,這個圍觀者可以引申為鍵盤俠,冷漠人,不明是非之人等等,而跳樓可以理解成各種事件,大家把圍觀者理解的層次多一點,就會有不一樣的感受。

我們永遠在討論“跳樓者”的自由意志和生命質量,“圍觀者”的自由意志和態度意願,卻忘了說跳樓者和圍觀者之間的某種聯結——對生命的漠視。

當跳樓醉翁之意不在酒,如果把跳樓作為威脅人的工具,這種本身就是不道德,應該進行譴責,當人們同情心一次又一次進行挑戰,那麼就會出現“看熱鬧不嫌事大”,“搬個馬紮看看戲”等等。尊重生命從本身開始。

道德可以分兩種,一種是義務的道德,違反了就犯罪;另一種是願望的道德,引導著法律的價值追求。在這個條件下,所有人都不會希望看到因為圍觀者起鬨而導致跳樓事件發生,也不希望跳樓者以“自殺”當成威脅。

能不能追究讓圍觀者和跳樓者要挾的法律責任,我覺得是有必要的!!個人拙見!

謝謝大家,評論並關注我! 希望大家各抒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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