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齣好戲》里,小興的計劃能否得逞

《一出好戲》裡,小興的計劃能否得逞

倪龍燕(華東政法大學、博士、浙江理工大學、講師)

《一出好戲》裡,小興的計劃能否得逞

渤哥的導演處女作《一出好戲》8月10號上線。劇中有一個情景,一船人被困在了荒島上。而小興明知世界沒有毀滅,知道有大船可以救出他們的情況下,利用手機中張總對女兒的思念,以其女兒的視屏為要挾,讓張總將自己的大廈和產業贈與給自己,並寫下了字據,按了手印,同時為了保險起見,小興還拍下視頻:張總表示其贈與為自願,其他人同時為其作證。如果放在現有的民法體系下分析,小興的計劃能否得逞呢?小興能夠要求張總或其繼承人轉移房屋所有權及其產業呢?

情況一

如電影所示,包括張總在內的所有的人回到了現實世界,此時小興是否可以要求張總將房屋過戶給自己?小興要求過戶的請求權基礎只可能是基於贈與合同。於是作如下請求權基礎的檢索:

(一)請求權是否發生

1.贈與合同是否成立有效

(1)贈與合同成立有效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因此,贈與是雙方行為,需要意思表示合致。本案中,張總、小興均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張總有贈與小興的意思表示,小興表示接受,雙方意思表示合致,贈與的對象明確,即房產及其產業。因此合同本身成立。

(2)贈與合同是否被撤銷

I.因被欺詐而享有的撤銷權

《民法總則》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本案中,張總的贈與意思雖然是自願,但該“自願”是基於小興的欺詐行為,即其明知有大船可以接他們回到現實世界,但故意隱瞞該事實,若張總知道該事實,斷然不會為此贈與,因此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據此,張總可以基於欺詐而向法院主張撤銷權。

II.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權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本案中,張總僅寫了贈與合同,這也就意味著張總未為現實的交付,因此,張總基於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權而撤銷該合同。

III.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權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 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是經過公證、履行社會公德義務的贈與,亦可撤銷。本案中,小興明知有大船來救助他們的情況下,仍然隱瞞該事實,並準備將所有人拋棄在孤島上,該行為嚴重侵害了贈與人,所以基於此法律規定了贈與人具有法定的撤銷權。

據此可知,如果回到現實世界,張總有三個撤銷權的基礎,只要張總行使,小興均無法要求其基於贈與合同而過戶。

請求權是否消滅等,不再作檢索。

《一出好戲》裡,小興的計劃能否得逞

情況二

小興的計劃得逞,所有的人繼續被困在島上,僅小興及馬進帶著贈與合同及相關視頻回到現實世界,所有的人無法知道欺詐的事實。那麼經過一段時間,張總會被宣告死亡。此時,由張總的繼承人繼承其父親的所有財產。

(一)請求權是否發生

1.贈與合同成立

分析如上,合同成立有效

2.贈與合同是否被撤銷

(1)張總的撤銷權

上述分析張總有撤銷權,但均以其行使為前提。本案中,因張總因已經失聯,客觀上無法行使撤銷權。

(2)張總的繼承人是否可以撤銷

I.法定撤銷權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但本案中,小興僅是將張總等人拋棄在孤島上,並未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因此,無法直接適用該條規定。張總的繼承人並不享有該項法定撤銷權。但從立法目的而言,可以考慮該條文情形的類推適用。

II.任意撤銷權

存在爭議的是,張總的繼承人是否有任意撤銷權。我國《合同法》中並未對此有明確的規定。因此,對於條文的理解,有兩種:其一,繼承人與法定代理人僅在第一百九十三條時具有撤銷權,而無任意撤銷權;其二,繼承人與法定代理人在具有任意撤銷權的基礎之上,還具有該條撤銷權。

此時,需要進行法條的文義解釋:首先,從立法目的來看,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對是對贈與人的保護,也是對有違法行為的受贈人的懲罰,不應以該條文限制贈與人的撤銷權的範圍;從體系而言,第一百八十六條和第一百九十二條分別規定了贈與人既享有任意撤銷權也享有法定撤銷權,兩者並不衝突,並不因第一百九十二條的法定撤銷權而否定任意撤銷權,可見“法定撤銷權+任意撤銷權”的撤銷權設置並無不合理之處,另外第一百九十三條與第一百九十二條相互呼應,第一百九十二條的情形下,贈與人可以自己行使法定撤銷權,而第一百九十三條對應的是繼承人客觀上無法撤銷,而由其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而享有撤銷權;其三,從法理而言,繼承人繼承的是贈與人完全的法律地位,即帶有任意撤銷權的贈與人,法律沒有理由排除其任意撤銷權而仍然承擔合同中的其他義務。由此可見,張總的繼承人仍然有任意撤銷權。換言之,只要張總的兒子不願意,小興也無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權。

《一出好戲》裡,小興的計劃能否得逞

綜上,雖然小興要求張總寫了贈與合同,印了手印、錄了視頻、找了見證人,但均無法抵抗“撤銷權”。因此,小興回到現實世界,仍然無法取得張總的房屋及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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