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入200萬, 稅後到手2.14萬》刷屏,專家:帳不能這麼算

尋找中國創客採訪了多名財稅專家,來分析文章所涉及的稅務問題以及國內小微企業面臨的壓力。

7月30日,一篇名為《公司收入200萬,稅後到手只有2.14萬》的文章開始流傳,文章以一家年收入200萬的工業製造公司為例,除去了公司的各項成本,以及增值稅、城建稅、所得稅等9項稅務支出後,得出企業主最終只能剩下2.14萬元。

這篇文章在朋友圈裡廣為流傳,不過,截至昨日下午,文章原鏈接被刪除,文章也遭到了質疑。

文章裡的計算方式合理嗎?尋找中國創客(ID:xjbmaker)採訪了多名財稅專家,分析了文章所涉及的稅務問題以及國內小微企業面臨的壓力。

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聶日明表示,文章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未將小微企業可享受的優惠政策算在內,並將不應該計入的個人所得稅算入,計算有偏差,同時,該企業為工業製造業(其稅率遠高於服務業)且勞動力支出項較高,應繳納的稅費較高屬於個例。

但他強調,文章中涉及到的稅務雖有部分出入,但整體算法正確,在現行稅務政策下,小微企業的“減負”空間還很大。

財稅專家:企業、個人所得稅部分計算有偏差

我們先來簡單複述一下上述文章中企業的財務狀況。

一家200萬元銷售收入瓷器燒製公司,其中僱傭員工的支出(含工資、獎金、社保、代扣個人所得稅等)110萬元、房租12萬元、黏土成本10萬元,再加上水電等辦公費用、設備維護費等等之後,合計成本160萬元,毛利40萬元。

接下來就到了文章討論的重點,公司的40萬元毛利應繳納的稅費包括租廠房的稅費、車船稅、印花稅、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七項合計34.53萬,其中佔比最大的部分是增值稅27.61萬。

減去以上稅費,計算得出公司稅前利潤為4.02萬,之後文章計算了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按稅率25%計算得出應繳納稅費為1.01萬,剩下的3.01萬計算了個人所得稅,按稅率20%需繳納0.6萬,企業主最後到手的錢為 2.41萬,企業主繳交的稅費合共是36.56萬。

聶日明表示文章的稅務算法基本上沒有問題,但對小微企業來說,還有一些特殊性,據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顯示,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對應到上述企業,公司的所得稅額為4.02萬,符合該政策,應有50%計入應納稅範圍,且按20%的稅率計算,而文中按4.02萬計算,且稅率為25%,更正計算方式後,按2.01萬所得繳納20%的所得稅計,應繳稅費應為0.4萬而非1.01萬。

另外,聶日明和財經評論員、註冊稅務師李寧均表示,個人所得稅不應該算在公司繳納的稅裡面,因而文中個人所得稅需繳納的0.6萬不應該算在內,最後公司利潤應為3.62萬。

針對對上述稅務計算過程,李寧還表示,現在企業應繳納的營業稅已經改為增值稅了,因而文中0.6萬的營業稅應該去除。

“這個企業太特殊”

看完上述過程你也許會覺得,即使除去計算偏差的部分,企業所得也僅多賺了一萬多元,差別並不大。

是的,但是人們也許沒有意識到,文中的瓷器燒製公司實在有點特殊——作為一家制造業公司,其勞動力支出高企,為110萬,而勞動力不同於設備硬件,屬於增值稅的範疇。其繳納的34.53萬稅費中,最大的部分是增值稅27.61萬,這其中人力因素佔了很大的比重。

一般而言,增值稅的稅率根據行業不同規定也不同,工業製造的稅率為17%(現已改為16%,文中按17%計),服務業的企業需要的勞動力較多,但其增值稅率為6%或3%,相對較低,而製造行業企業會適當減少勞動力,增加設備,這樣兩類型公司在稅務方面有一個適當的平衡。

在聶日明看來,上述企業屬於製造業,本身就要承擔較高的增值稅,這類企業常見的經營狀態應該是多使用機器設備,少僱傭人力以減少需繳納的稅額,但該公司用於勞動的支出高達110萬,可能是領域特殊需要,也可能是經營管理不合理,加重了稅務負擔。

李寧也認為,該企業的情況比較特殊,一般情況下製造行業其企業原料成本相對較高,而原料的成本在計算增值稅是可以扣除的,可該公司的原料成本僅有黏土10萬元,理論上說如果能夠以10萬元成本創造200萬的收入,這是一個高利潤的行業,但事實上,其更大的成本為不能扣除的110萬勞動力成本,不僅沒有提高利潤還增加了應繳納的增值稅。

他表示,通常高人力資源的企業為創新性、服務性公司,是低稅率的。也就是說文章中所說的公司太特殊性,其稅務幾乎可以說是集合了各種徵收標準的上限,屬於稅率較高的製造業、不可扣除的人力成本高、可扣除的原料成本低。

因而,上述案例在計算方法上沒有太大偏差,但行業不同、公司成本構成不同應繳納稅費不同,其情況太個例,不應該一概而論代表所有的小微企業。

如果把該企業換成服務行業的公司,同樣年收入200萬,人力成本支出為110萬的情況下,需要繳納的增值稅約(200/(1+3%))*3%=5.8萬,企業所得稅按照可享受小微企業的減半優惠政策之後計算,約為(200-110)/2*20%=9萬,總計約14.8萬,比上述企業繳納的34.53萬稅費低了一半多。當然,其中沒有估算企業的租金、辦公設備等成本以及其他小額稅費,只是一個大概的範圍。

專家:小微型企業稅務負擔確實有些重

李寧表示,該企業的情況屬於個例,目前企業確實存在稅負負擔較重,但不至於這麼嚴重,所得稅減半等優惠政策有利於公司發展,只是有些政策可能針對性不強,出臺後企業享受不到。

拋開個例,聶日明表示,在目前的環境下,從宏觀稅負來看,整個社會創造的財富需要上繳33%作為稅收,小微企業的負擔確實有些重。

在他看來,雖然小微企業可以享受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等優惠政策,但初創型企業盈利能力有限,其所得可能比較少,相應的優惠幅度也就比較小。“初創企業需要繳納的大部分稅其實是流轉稅,在還沒有利潤的情況下就要交增值稅、城建稅、教育附加稅等,這樣使得創業企業起步比較難。”

本文為尋找中國創客(ID:xjbmaker)原創

記者 / 唐亞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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