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第五期:一起了解新《环保法》,守护杞乡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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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第五期:一起了解新《环保法》,守护杞乡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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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

(第五期)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回答学生问题时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说法」第五期:一起了解新《环保法》,守护杞乡绿水青山

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美丽杞乡,中宁县公安局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融入到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亮剑非法排污,守护绿水青山

5月29日,中宁县环保局在中宁县工业物流园区进行环保巡查时,发现某冶炼公司将电石炉除尘灰废渣(约700吨)倾倒在宁夏天元建材有限公司厂内北隅物流园区洪水沟道内,并进行了摊平掩埋。还将未经处理的含油性废水(清洗渣车废水),分两处倾倒在宁夏天元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北偶洪水沟内,无防渗漏处理措施。5月30日夜间,中宁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在位于中宁县宁新工业园区宁夏天元建材有限公司路北侧某砖厂内,曹某某指挥、组织挖机及其他工程车辆,将其厂内沥青废渣(约90吨)倾倒在两处无任何防渗漏措施的土坑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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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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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中宁县公安局新堡派出所受理了这两个案件,并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取证工作。经过两天两夜侦查取证和法制教育,涉嫌违法的两家公司负责人曹某某、尹某某对违法排污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两名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环保部门责令两家公司对其非法倾倒的污染物进行清除,并对其分别被处以5万元和30万元的罚款。

扩展:其他相关案件

典型案例一.安徽杨国为非法采矿案

2011年5月至2012年2月期间,被告人杨国为伙同李德宏(已判决)在巢湖市大官山桐山的山头位置,使用挖掘机无证盗采建筑石料用白云质大理矿岩。期间,经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多次下达责令,杨国为仍拒不停止盗采行为。经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鉴定,自2011年5月份至2012年2月份,被告人杨国为伙同李德宏在大官山桐山非法采矿造成破坏的建筑石料用白云质大理岩矿资源共计12258.0吨,价值人民币196128元。

2016年8月10日,巢湖市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巢湖市国土资源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016年9月22日,巢湖市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杨国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与李德宏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巢湖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损失196128元。

典型案例二.安徽东至县香隅化工园污染环境案

池州市东至县经济开发区香隅化工园内的池州市飞昊达化工有限公司、池州市众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违法排放污染物。其中飞昊达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排放有毒物质的行为。经检测,其非法排放的污染物苯和甲苯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三倍以上。众望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行为。经检测,其非法排放的污染物甲苯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三倍以上。以上二企业利用雨水收集管网的管道沉井排放污水、直接向河道排放或渗漏、危废渗出液直排地表,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犯罪。

2015年6月7日,公安机关分别对飞昊达公司污染环境案、众望公司污染环境案立案侦查,共立案2件8人。检察机关就此两案提起公诉后,法院对两案均作出有罪判决。

典型案例三.长江安徽段“10·12”污染环境案

2017年5月,犯罪嫌疑人姜某清在明知犯罪嫌疑人李某红、涂某东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委托李某红、涂某东处置浙江宝勋精密螺丝有限公司产生的酸洗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犯罪嫌疑人李某红、涂某东伙同铜陵当地接收方犯罪嫌疑人汪某平等五人,从宝勋公司装运酸洗污泥,于2017年5月22日凌晨将62.88吨酸洗污泥非法倾倒在铜陵滨江大道长江堤坝内,严重污染环境。

2017年10月12日,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对李某红、涂某东、姜某清、汪某平等四人污染环境案(简称“10·12”污染环境案)立案侦查。2017年12月13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红、涂某东。2018年5月7日,该案移送镜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来源:安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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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对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公安及环保部门将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同时,再次督促广大涉污企业和个人,杜绝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侥幸心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环保规章制度,重视环境保护,共同守护美丽杞乡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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