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 平 范林凱:以擴大開放推動我國銀行業穩健發展

近期我國銀行業擴大開放步伐加快,引發各界熱議。有觀點基於拉美和東歐國家曾經過快推進金融自由化、銀行私有化和外資化而導致金融危機,擔憂我國銀行業擴大開放可能帶來負面效應。本文在回顧開放歷史、剖析擴大開放利弊得失的基礎上,認為擴大開放有助於我國銀行業健康成長,我國當前不具備快速外資化的條件,不必過度擔憂所謂的負面效應,對我國銀行業應抱有信心。

我國銀行業開放步伐逐步加大

改革開放後,我國改變了禁止外資涉足銀行業的態度,但仍較為謹慎,在部分領域逐步、小幅放開對外資的限制。一是以試點形式逐步允許外資銀行在部分地域經營。繼1981年首次允許外資銀行在深圳設立分行後,1985年國務院才頒佈條例,允許外資在5個經濟特區設立分支機構,此後數年內僅相繼開放了上海、大連、天津等8個沿海城市。直到1994年,國務院頒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才允許外資銀行經營範圍擴展至全國。二是謹慎試點外資銀行人民幣業務。開放初期,外資銀行並不允許經營人民幣業務,直到1996年,中國人民銀行才開始允許外資銀行在上海、深圳等少數發達城市試點。三是對外資入股中資銀行持謹慎態度。期間僅通過報國務院個案審批的形式,允許亞洲開發銀行投資光大銀行、國際金融公司投資上海銀行,但持股比例都在5%以下。

加入世貿組織後,我國積極履行承諾,加快步伐放開了銀行業對外資的限制。一是大幅放開對外資銀行的經營範圍限制,允許外資銀行在全國範圍、對中國企業和中國居民經營人民幣業務,取消外資銀行人民幣負債不得超外匯負債50%的限制、放寬其在華吸收外匯存款的比例限制,降低對外資行營運資金要求等。二是允許外資以戰略投資者身份入股中資銀行,並允許入股比例至20%。2004年8月匯豐銀行入股交通銀行,拉開了外資銀行入股大型國有中資銀行的序幕。之後幾年,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相繼不同程度地引入了外資。據統計,截至2007年末,我國共有25家中資銀行引入33家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總額達212.5億美元。與此同時,外資銀行在我國發展迅速,截至2007年末,外資銀行在華資產總額達1.25萬億元,較2001年末增長約74倍。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後,歐美大型商業銀行陷入泥潭,開始收縮對華佈局。中資商業銀行中所謂的外資戰略投資者紛紛撤資,2009年蘇格蘭皇家銀行撤資中國銀行,2013年高盛集團撤資工商銀行、美國銀行撤資建設銀行,等等。外資銀行資產增速也大幅放緩。據統計,2008~2016年在華外資銀行平均資產規模增速為10.3%,較2003~2007年平均增速下滑21.6個百分點。截至2016年末,外資銀行在我國資產規模增至2.93萬億元,較2007年末增長約100%,但其在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資產的佔比由最高時期(2007年末)的2.36%下降為2016年末的1.26%

2017年,十九大明確提出要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要求不斷擴大金融對外開放。同年12月,銀監會表示將積極穩妥推進銀行業對外開放:一是將放寬對除民營銀行以外的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實施內外一致的股權投資比例規則;二是放寬外國銀行商業存在形式選擇範圍,促進國內金融體系多樣化發展;三是擴大外資銀行業務經營空間,取消外資銀行人民幣業務等待期,支持外國銀行分行從事金融市場等業務;四是優化監管規則,調整外國銀行分行營運資金管理要求和監管考核方式。2018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在博鰲論壇上宣佈了進一步擴大金融業開放的具體措施和時間表,表示要大幅度擴大外資銀行業務範圍。至此,我國銀行業擴大開放掀開了新的篇章。

擴大開放有助於提升我國商業銀行競爭力

國際銀行業已經經歷了三四百年的發展歷史。當代國際一流商業銀行在服務意識、精細化經營、風險管理、合規經營、信息系統建設、產品研發等方面具有較強優勢。進一步擴大開放將有助於更好地發揮外資銀行的“鯰魚效應”,通過競爭機制倒逼中資銀行快速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理念,降低向國際先進銀行學習的信息成本,繼而有效推動我國銀行業健康發展。

從加入世貿組織後我國銀行業的變化來看,中資銀行在競爭中,一是積極向外資銀行學習,對普通客戶服務意識明顯提升、服務範圍不斷擴大,對客戶開展微笑服務、專業解答,在網點內提供茶水、雜誌、雨傘等貼心服務,併為客戶提供一站式生活繳費服務等;二是對高端客戶的貼身服務質量也迅速提升,外資銀行帶來了百年服務精髓,特別是其對高端客戶的貼身服務,如個性化的理財、多樣化的投資組合,為中資銀行廣泛開展私人銀行業務提供了很好的示範;三是倒逼中資銀行加大改革和創新力度,學習外資銀行的先進做法,不斷推動自身體制和機制改革。

擴大開放有助於深入推進中資銀行“引資、引制和引智”。通過與境外金融機構的股權合作,有利於我國銀行業相關經營領域和業務領域獲得資金支持。自2004年匯豐銀行入股交通銀行、獲得交通銀行19.9%的股份後,一批外資銀行作為戰略投資者開始入股中資銀行。不僅積極參與國有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造,還佈局入股股份制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如花旗銀行入股廣發銀行、渣打銀行入股渤海銀行、法國巴黎銀行入股南京銀行等,這在一定程度上拓寬了中資銀行的資本補充渠道。

尤為重要的是,中資銀行在“引資”的同時實現了“引制”和“引智”。一是推動中資銀行完善公司治理機制。如交通銀行在引入匯豐銀行戰略投資後,通過由匯豐銀行提名董事和派駐高管等方式提升了交通銀行公司治理水平;南京銀行引法國巴黎銀行入股後,也接受法國巴黎銀行派駐高管。通過境外投資者參與中資銀行公司治理,有助於變革和改善中資銀行經營管理體制機制,最終將體現為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經營效率的改進、資產質量和盈利能力的提高。

二是提升中資銀行各類經營管理水平。如交通銀行與匯豐銀行簽署了業務合作戰略規劃和技術支持協議,通過匯豐專家派駐交行進行現場指導、交通銀行派遣人員赴匯豐相關部門進行實地學習、匯豐為交通銀行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幹進行現場培訓等三種形式,由匯豐為交通銀行提供技術支持、傳輸最佳實踐管理經驗。一些中小銀行也藉助國際先進銀行的技術、工具及優化的信貸流程,提升該行的風險管理、識別和控制水平。

三是為中資銀行輸送先進業務拓展經驗。外資入股後,外資銀行有動力為中資銀行提供品牌建設經驗、業務產品設計經驗和相關資源,這將直接提升中資銀行的獲客能力。如交通銀行引入戰略投資者後,與匯豐銀行積極推動聯名信用卡業務,並在各類公司業務拓展等方面建立了廣泛而緊密的合作關係,推動相關業務高質量發展;不少中小銀行在消費信貸領域與外資行展開密切合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金融擴大開放是一個雙向過程,不僅包括外資引進來,也包括中資銀行走出去。外資入股則為中資銀行走出去提供了便利。如2008年廈門銀行成功引進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作為戰略股東後,迅速藉助其富邦銀行母公司臺灣富邦金控的資源,成立了國內銀行業首個“臺商業務部”,並針對臺商客戶需求,推出了“兩岸通”人民幣/美元速匯業務等特色產品。再如,交通銀行與其戰略投資者匯豐銀行合作,為中資企業提供海外工程承包、境外融資、全球現金管理、大宗商品貿易、外幣銀團貸款等一系列服務,還開展了包括跨境人民幣業務、海外保函、信用證、外幣清算、外匯財資交易、快匯業務、貿易融資、海外分行資金業務等在內的合作。銀行業擴大開放在境給內市場帶來競爭的同時,也會帶來國際先進的經營理念和方法,從而有助於促進中資銀行產品創新、經營管理和風險控制能力的提升,更好地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擴大開放後我國銀行業仍將穩健發展

經數十年的發展,中國銀行業綜合實力已得到較大提升。從資產規模來看,2016年我國銀行業總資產已達33萬億美元,超越歐盟的31萬億美元,成為全球第一。同期美國銀行業為16萬億美元,日本銀行業僅為7萬億美元。從《銀行家》雜誌主要考慮一級資本實力和盈利能力的全球銀行排名來看,2017年世界前1000家大銀行中,中國上榜銀行達到126家,較13年前上榜銀行增加了110家,四大國有銀行排名穩居前十。而歐美傳統老牌商業銀行排序卻逐步後移,如匯豐控股、三菱UFJ金融集團、美國銀行、花旗集團排名都有著不同程度的下降。我國上榜銀行資產總計25.3萬億美元,稅前利潤共計2930億美元,與其他國家相比均有較大優勢,且這種優勢仍在進一步擴大。上榜銀行的一級資本總額在2016年即已超過美國,以1.19萬億美元的規模成為世界銀行業的新龍頭。

經營實力來自於規模與質量的結合。迄今為止,發達國家的先進商業銀行仍有質量上的優勢,但卻已沒有了規模上的優勢。而要實現金融行業和企業的控制,僅有質量優勢是無法實現的,反而規模優勢顯得更為重要。歷史上沒有先例同時也難以想象,不依靠雄厚的資本實力就能獲得一家銀行的控制權。不排除未來會有一些中小商業銀行會被外資控股,但鑑於中資商業銀行雄厚的資本實力,外資銀行以其較弱的資本實力要實現對整個中國銀行業或是國有大型銀行的控制,基本是不可能的。

儘管外資持股商業銀行比例上限被放開,但目前我國銀行絕大部分仍為國有控股,外資大幅增持必須要首先以國有大股東放棄其控股權為前提。以五大國有銀行為例,截至2018年3月末,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東中財政部、社保基金、匯金和證金合計持股比例分別為84.48%、72.68%,中國銀行股東中社保基金、匯金和證金合計持股比例為70.56%,國有持股均佔絕對主導地位。即使股權已相對多元化的交通銀行,財政部、社保基金和證金合計持股比例也達44.47%,超外資匯豐銀行約25個百分點。全國性的商業銀行和區域經營的城市商業銀行通常國有股都佔有較高的比重。外資大幅增持商業銀行也需得到監管許可。2018年出臺的《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單獨或合併擬首次持有或累計增持商業銀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的,應當事先報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核准。對通過境內外證券市場擬持有商業銀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的行政許可批覆有效期為6個月。審批的具體要求和程序按照銀監會相關規定執行”,同時要求“同一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作為主要股東入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2家,或控制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1家”。商業銀行關乎一國經濟命脈,是金融業內最為重要、最為核心的主體,長期來看國家不會輕易放棄大型國有商業銀行的控股權,同時也會保持對整個銀行業的控制力。

事實上,外資銀行在我國的競爭優勢並不明顯。從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擴大銀行業對外開放的約15年曆程來看,本次擴大開放並非中國第一次放開對外資銀行的限制,目前外資銀行面臨的經營限制事實上已經較少。在業務範圍方面,外資銀行目前除在債券業務方面仍受限制外,其他業務牌照已基本與中資銀行一致。在分支機構設置方面,2014年即已放開外資行在一個城市一次僅能申設1家支行的規定和支行營運資金最低限額。然而,數據顯示,2014年至今外資銀行ROA持續大幅低於中資銀行,市場份額大幅下降。反而是中資銀行在開放過程中快速發展,增速遠超外資行,各類業務的拓展能力和風控能力均得到了大幅提升。儘管上述現象可以部分歸結於2008年金融危機後發達國家銀行業主動的戰略性收縮,但其背後仍存在一系列深層原因。其中包括,外資行風控體系並不一定很適應中國國情,中國數據質量、信息的豐富度也尚未達到發達國家水平,外資銀行先進風控模型和體系可能並不切合中國的實際,其複雜的審批程序也可能限制了業務效率;外資銀行的網點佈局遠不及中資商業銀行,限制了其獲客、展業的能力。考慮到目前各類中資銀行在全國各地的競爭已較為激烈,外資銀行大規模拓展網點已失去最佳時機。上述深層次問題並非一朝一夕能夠解決。因此,未來在進一步開放的條件下,外資銀行仍難以構建足夠的競爭力,對中資銀行造成大範圍衝擊。

上世紀末、本世紀初,拉美、東歐國家相繼推動金融自由化,銀行部門迅速被外資佔領。當實體經濟比較優勢喪失或金融市場出現不利波動時,隨即外資大量出逃並引發金融危機。如阿根廷在金融自由化中,銀行大規模私有化和外資化,近70%的商業銀行總資產為外資所控制,東南亞金融危機後,阿根廷經濟不景氣,外資銀行大規模出逃資金,引發了金融巨幅動盪。應該看到,與發達國家銀行業相比,東歐、拉美銀行業總體量要小得多,發達國家銀行資本有實力在不影響自身經營的情況下控股本地銀行。此類國家銀行業外資化主要發生在本國銀行業風險惡化、需要重組兼併等方式消化不良資產、改良銀行業經營的階段,可以說是外資“乘虛而入”。而在我國,無論從體量亦或是國家控制能力來看,均不可同日而語。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銀行業風險情況已得到大幅改善,被外資“乘虛而入”的可能性極低。加入世貿組織前後,中國銀行業風險情況不佳,2003年末不良率高達17.9%,關於銀行“技術性破產”的評論不絕於耳。在監管部門和銀行業共同努力下,加入世貿組織後我國銀行業風險管控能力逐步提升,即使在金融風險凸顯的2013~2017年,銀行業不良率仍保持在2%以下的國際較好水平,相比各類影子銀行風險形勢明顯要好得多。

近年來,銀行監管部門持續引進國際先進監管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在內部控制、資本充足率、資產質量、損失準備金、風險集中、關聯交易以及資產流動性等方面,加強了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監管,並積極推動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在我國的應用。監管制度建設持續強化,銀行業監管方式方法得到持續改進,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市場退出與風險處置等方面的監管方式方法已與國際接軌,並結合中國實際做出了完善。近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未來銀行業監管仍將保持穩健。在監管水平已與國際接軌、監管態度從嚴從緊的背景下,未來我國銀行業仍將保持穩健增長的發展態勢。審慎的行業監管是我國商業銀行在擴大開放環境下有效提升經營管理能力和風險管理水平的基本保障。

作者單位:交通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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