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这条胡同与一位名人有关,人们永远不会忘记这位新女性


在清末民初,有两个追随孙中山革命的女中豪杰;南方的秋瑾,北方的刘青霞。刘青霞,安阳人,父亲马丕瑶是两广总督。

刘青霞十八岁嫁给尉氏县大财主刘耀德,随姓刘。刘家有土地200000亩,人称刘半县,且在京,津,沪等城市还开有钱庄,当铺,工厂等。

刘青霞自幼饱读诗书,骑马射箭,思想解放,不甘寂寞;而刘耀德不学无术还抽大烟。在刘青霞二十五岁时,刘耀德死了。为家产打起了官司。刘青霞诈称有孕在身,到开封生产,就构建了刘家大院。

随即她暗中抱养了刘耀德姐姐的小孩充为己出。先分得了家里一大批财产。在同盟会志士张仲端影响下,刘青霞携子东渡扶桑,见到了孙中山,在东京,她拿出20000大洋助同盟会创办了杂志【河南】,又拿出6000两银子创办了【中国新女界】月刊。在东京她参加了同盟会。

她于1908年助办了开封公立中州女子学堂附小,1909年在尉氏创办了华英女子学校。又捐地两公顷兴办蚕桑学校。

捐巨资助同盟会设立【大河书社】,张仲端从日本回国,策划起义,她暗捐巨款买武器。民国初建,她到京,津地区办学助学,号召妇女走向社会,参政议政,被选为北京女子参政同盟会会长。

刘青霞两次赴沪见孙中山愿拿出全部家产报效国家,修建铁路,孙中山嘉纳其意,终未成行。直到1922年冯玉祥督豫,为了治理黄河,修桥梁,办贫孤院,接纳了刘家大部资产。

胡同正在升级改造。

1923年刘青霞去世,终年五十岁。她是中国社会急剧变革时期的一位耀眼的新女性,她的功绩垂名千古。人们永远不会忘记她,把她住过的地方称刘家胡同。

文字来源:中国开封星光旅游的博客《开封刘家胡同的来历》,这里一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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