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汶萊PMB石油化工項目銀團貸款相關事項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項目銀團貸款有助於滿足控股子公司恆逸實業(文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逸文萊”)資金需求,促進其業務發展及加快PMB石油化工項目建設。

2、本項目銀團貸款有利於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恆逸石化”)日常經營生產和後續發展,有利於全體股東利益,項目建成投產後,有利於恆逸石化效益提升和增厚每股收益。

為加快推進國家重點“一帶一路”項目——恆逸石化文萊PMB石油化工項目建設,滿足項目資金需求,早日實現項目的投產見效,開創中文世代友好的新典範。恆逸文萊作為借款人與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進出口銀行聯合牽頭銀團(銀團組成方包括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正積極辦理提款相關手續,恆逸文萊可根據項目建設或運營需要,提取不超過17.5億美元或等值境外人民幣的項目貸款,貸款期限為12年(含3年寬限期),貸款利率按銀團合同簽署約定執行。

為落實銀團貸款,公司、恆逸文萊及控股股東浙江恆逸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逸集團”)等相應主體為上述項目貸款提供相應擔保,上述擔保事項已於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2017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具體詳見公司於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2月6日刊登於《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對控股子公司恆逸實業(文萊)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136)等相關公告。

其中,恆逸集團為項目銀團貸款提供671,257,326股股票質押,上述質押不涉及股票補倉義務,不存在平倉風險,具體事項如下:

本項目銀團貸款將加快恆逸文萊PMB石油化工項目建設,且融資成本公允、合理,對公司及恆逸文萊投資、經營、財務、生產將產生積極正面影響。同時有利於項目早日達產見效,有利於公司股東利益最大化。公司對被擔保人或被擔保條件具有控制權,財務風險處於有效控制的範圍之內,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

1、本項目銀團貸款有助於滿足恆逸文萊資金需求,促進其業務發展及加快PMB石油化工項目建設。同時有利於恆逸石化日常經營生產和後續發展,有利於全體股東利益,項目建成投產後,有利於恆逸石化效益提升和增厚每股收益。

2、控股股東恆逸集團及其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1,155,159,112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50.05%,本次671,257,326股股票質押作為貸款條件,不涉及股票補倉義務,不存在平倉風險。

3、截止到本公告日披露日,控股股東恆逸集團累計被質押925,357,326股,佔公司總股本的40.10%。

特此公告。

恆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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