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母上大人又雙叒叕催婚了,幾經溝通無解
娘娘撂下狠話“你帶不回個女的,你特麼給我帶個男的,是個人我和你爹都沒意見”
“你要實在不行你麻我出錢給你登徵婚廣告”
“麻麻!你蛾子我喜歡的是妹紙,勞資是24k純鈦合金直男啊!”
“說你蛾子不行,你考慮過你蛾子的感受嘛!”
然鵝,那嫌棄而又欲言又止的眼神,六叔至今心有餘悸
悲憤交加
胸中燃起一團熊熊怒火
六叔秉燭夜讀
查遍各類文獻,誓要找出到底是誰發明了徵婚
323年的今天,世界上第一條徵婚廣告誕生了
登載在英國《家政和經商》雜誌上
(《家政和經商》是他是他就是他!)
在阿拉伯種馬出售和鞋匠學徒招聘廣告中間,夾雜著一段四句話的廣告:
“某男,30歲,家產富足,希望尋找一位家產不低於3000英鎊的年輕女士”
這則廣告標誌著世界上第一則徵婚廣告的誕生
當時英國社會學家評論稱,第一個徵婚廣告說白了就是在“婚配”的題目之下
一個男人就財產和一個女人討價還價。(今天的相親市場,依舊如此)
在那個傳統的男權社會下,徵婚是當時男性特權
(六叔代表廣大男同胞表示不需要這種特權!不需要!)
1727年,一位名叫海倫莫莉遜的英國婦女
在《曼徹斯特》上刊登了徵婚廣告,想要尋找一位如意郎君
並提出了三個條件:誠實勇敢、多才多藝、體貼女性
結果,惹怒了傳統的曼徹斯特人,海倫不僅沒有找到如意郎君,而且第二天等來的是警方的拘留
原來那時女性在報刊上公開徵婚觸犯了英國的法律。輿論譁然之下,市長將她送進了瘋人院
這是徵婚史上的一樁令人哀嘆的悲劇
《大公報》是中國近代報紙中的代表,中國最早出現的徵婚廣告就刊載在《大公報》上。
中國媒體上的第一則徵婚廣告刊登在1902年6月26日的《大公報》上,內容如下:
“今有南清志士某君,北來遊學
此君尚未娶婦,意欲訪求天下有志之女子,聘定為室
其主義如下:
一要天足;二要通曉中西學術門徑;三聘娶儀節悉照文明通例,盡除中國舊有之陋俗
如合以上諸格及自願出嫁,又有完全自主權者,勿論滿漢新舊,貧富貴賤,長幼妍蚩,均可
此為舊中國第一則徵婚廣告,引起了當時社會的強烈反響
在那個依舊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時代
要求婚姻能完全擁有自主權者 勇氣可嘉
莫不說在當今社會,婚姻能自主的人又有幾個
至於“南清志士”後來是否找到了自己的意中人,我們已無從得知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第一個在報刊徵婚的是四川江津縣丁乃鈞
1982年1月8日,《市場報》上刊登了新中國的第一則徵婚啟事:
“求婚人丁乃鈞,男,未婚,四十歲,身高1米7,
曾被錯劃為右派,已糾正。
現在四川江津地區人任數學老師,月薪四十三元五角。
請應求者來函聯繫和附一張近影”。
不得不說,非常接地氣
這在今天看似一則很普通的徵婚啟事,在改革開放之初的中國,還真是一樁破天荒的大事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婚姻自由,戀愛自由也是改革開放的象徵
結婚生子永遠是亙古不變的話題
父母親的催婚讓人覺得心煩而卻隱隱透著心酸。
愛你的人,唯恐自己離去之後,你的身邊沒有一個能夠相互依靠的人。
唯此而已。
愛之深,心之切,
有緣千里來相會
最後祝天下有情人終成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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