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網友說:08年上街派傳單一天30。國慶節給手機店做過促銷主持人一天80。暑假給我表姐理髮店做過洗頭妹,打雜工,早上七點到晚上10點結束,一個月時間就給我買了一條155的褲子。11年大學期間去給酒店做過服務員4個小時28塊。大學畢業後一直沒有勇氣換工作,就怕露宿街頭。
為了賺錢你做過什麼卑微的事?我們來看看網友的分享:
網友:20歲出來打工、上兩個班、早上4點半起床,5點上班到下午一點、2點趕去麥德龍上到10點常常加班搬貨、都是酒水、很重,晚上1點多下班、夏天中暑、嘔吐、別人吃飯的時候我趴一會、常常補貨時站著都能眯著、這樣的兩年都不知道怎麼過來了
歡迎留言分享你的經歷,感謝你們的閱讀。
閱讀更多 淺笑向日葵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