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七月”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诗歌音乐会

为重温党的光辉历史,歌颂党的丰功伟绩,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回顾沧海桑田“中国巨变”,展示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朝阳县检察院举办了“红色七月”第一届诗歌音乐会。

“红色七月”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诗歌音乐会

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景力伟为诗歌音乐会致辞。

“红色七月”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诗歌音乐会

市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处长姜金林、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朝晖、县党校副校长慕殿久、县总工会副主席赵建玲、县政法委政治处主任徐守范、县直机关工委工会主席刘玉红、团县委组宣部部长张晋雯应邀担任本次诗歌音乐会的评委。

“红色七月”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诗歌音乐会

主持人于雅婷宣布评分规则。

经过精心准备,二十名选手分为七组参加了本次比赛,他们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工作实际,用富有感染力的表达和充满激情的语言,诠释了对党的深刻认识和对十九大报告的理解。

下面让我们一睹各位选手的风采!

“红色七月”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诗歌音乐会

郑高峰、马云辉、苏英淑《可爱的祖国》

我的祖国,可爱的中国,你创造了辉煌的历史,你养育了伟大的民族,我自豪你的悠久,数千年的狂风吹不折你挺拔的脊背,我自豪你的坚强,内忧外患闯过岁月蹉跎。

“红色七月”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诗歌音乐会

房永瑜、赵广英、于雅婷《以国家的名义,呵护未来》

我愿成为未检光荣的一员,因为未检人一副侠骨铮铮,却又深情款款、柔情万般,无论春花烂漫,还是夏夜炎炎,惟愿像朋友般倾听内心的呼唤,从公诉席到校园田间,陪伴在你的身边,用最深情的帮扶教育,引导青春的航线。

“红色七月”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诗歌音乐会

刘璐璐、闫玲、徐梓语、程磊《颂歌献给党》

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睿智的共产党人抓住了富强契机,四十年岁月匆匆,四十年一闪而过,在中国发展的蓝图上,伟大的中华民族创造了人间奇迹!

“红色七月”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诗歌音乐会

商伟、李想《新时代、新征程》

我们信心百倍,我们激情满怀,我们开启新征程,我们走进新时代。

“红色七月”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诗歌音乐会

孟菲菲、王祚庥《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铸检魂》

不忘初心跟党走,即便时间吞没芳华,却吞没不了检察工作者那责任奉献的信念,牢记使命铸检魂,哪怕岁月改变容颜,却改变不了对检察事业忠于职守的爱恋。

“红色七月”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诗歌音乐会

董群籍、荀冰《火红的七月》

火红的七月,我们用火一样的激情,高唱世纪之歌。火红的七月,我们用深情的笔调,书写你九十七年来走过的艰难历程。

“红色七月”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诗歌音乐会

尹煦妍、李冉、吴琳、霍煜琳《薪火相传检察人》

那里是珠江路三段40号,那里地处闹市,但工作人员明察秋毫,那里空间狭小,但正义在那里得以伸张,那里平凡,却是我们故事开始的地方。

这里是柳城街道燕城街九号,这里位置醒目,庄严的工作从未停止,这里窗明几净,忙碌的身影随处可见,这里寻常,却是我们梦想继续的地方。

“红色七月”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诗歌音乐会

“红色七月”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诗歌音乐会

“红色七月”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诗歌音乐会

“红色七月”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诗歌音乐会

“红色七月”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届诗歌音乐会

经过激烈角逐,孟菲菲、王祚庥《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铸检魂》荣获一等奖。房永瑜、赵广英、于雅婷《以国家的名义,呵护未来》荣获二等奖。尹煦妍、李冉、吴琳、霍煜琳《薪火相传检察人》荣获三等奖。董群籍、荀冰《火红的七月》,商伟、李想《新时代、新征程》,郑高峰、马云辉、苏英淑《可爱的祖国》,刘璐璐、闫玲、徐梓语、程磊《颂歌献给党》荣获优秀奖。

本届诗歌音乐会,我院检察干警用真挚的话语、感人的事例、激昂的情怀抒发了对检察工作的热爱,展示了检察干警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精神风貌和弘扬法治精神,守护公平正义的工作决心。朝阳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将会一如既往地立足本职岗位,全力以赴撑起检察事业的脊梁,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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