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去世」還要自己出來闢謠?

現在正值暑假期間,很多學生黨還在家中抱著薯片看著暑期神劇,說起暑期神劇,86版的《西遊記》可以說是很多人心中的白月光。但最近依舊健在的孫悟空配音演員李世宏竟被傳去世。

被“去世”還要自己出來闢謠?

李世宏,中央電視臺影視頻道藝術顧問,著名配音表演藝術家,86版《西遊記》孫悟空配音演員之一,被譽為熒幕美猴王聲音的締造者。就在昨天李世宏先生通過經紀人微博親自闢謠自己去世的視頻登上微博熱搜榜。視頻開始就是李世宏先生的一句“俺老孫來也”,孫悟空的畫面瞬間就跳躍在腦海中,可以看到視頻中李世鴻先生面色紅潤,中氣十足,身體依舊康健。

被“去世”還要自己出來闢謠?

8月19日時李世鴻先生還在微博發佈了自己參加湖南衛視綜藝節目《聲臨其境》的視頻。

被“去世”還要自己出來闢謠?

這造謠他人死亡確實是不道德,而且情節較重的還會觸犯法律。

小貼士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

規定"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包括:

一是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的;

二是將信息網絡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的;

此外,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與此同時,司法解釋還明確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行為的入罪標準,即"情節嚴重"的認定問題。

一是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是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是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是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現代社會確實是言論自由,但發言還是要有個度,這樣才能共同創造一個文明健康的網絡環境。

來源丨億律法律服務平臺

圖片丨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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