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現廣告疑「被代言」 周星馳在滬起訴索賠3000萬

7月31日下午,香港知名藝人周星馳訴某建材公司、某鐵路公司、某出版社、某互聯科技公司肖像權糾紛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由上海一中院副院長劉力擔任審判長。

身現廣告疑“被代言” 周星馳在滬起訴索賠3000萬

周星馳起訴稱,2017年1月,根據影迷反映,某建材公司在其官網最醒目位置發佈涉及周星馳與該公司產品有關的建材廣告,同時他又發現某建材公司在其他網站也發佈了類似廣告,並在周星馳的照片旁邊註明了周星馳的身份及代表作等個人信息。隨後,周星馳向某建材公司發出律師函,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同年9月,周星馳的朋友又在某鐵路公司所轄車站發現,某雜誌的廣告頁上刊有某建材公司的上述廣告。

身現廣告疑“被代言” 周星馳在滬起訴索賠3000萬

周星馳認為,某建材公司是以營利為目的,在未經他個人允許的情況下,在官網、其他網站及雜誌上利用其姓名及肖像做廣告,侵犯了他的姓名權和肖像權。周星馳因此訴至法院,要求某建材公司、某網站、某雜誌立即停止使用其肖像、姓名等;某建材公司、某鐵路公司、某出版社、某互聯科技公司在其官網、某雜誌、相關知名網站及一份全國性報紙上就侵害周星馳姓名權與肖像權發表持續時間為90日的致歉聲明;某建材公司賠償周某某財產性損害等共計人民幣3000多萬元,其中精神損害賠償1元。

由於本案涉及的證據較多,且各方也均有調解意願,上海一中院在庭審前召集各方召開了一次庭前會議,開展庭前證據交換和庭前調解等工作,為案件的正式開庭做好了充分準備。

身現廣告疑“被代言” 周星馳在滬起訴索賠3000萬

庭審中,各方就某建材公司及某鐵路公司在相關網站、雜誌使用周星馳的肖像是否構成侵權,如果構成侵權,應該承擔何種責任等爭議焦點展開。今天的庭審結束後,合議庭將在認真評議後對本案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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