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粉黛冤家》到《風流才子》三部大戲見證了兩位導演的兄弟情!

君 子 之 交

張 新 秋

從《粉黛冤家》到《風流才子》三部大戲見證了兩位導演的兄弟情!

作者(右二)與羅雲(左二)《武后與婉兒》演員及劇團隊長

有些資料稱我是“著名劇作家”(還有的稱我為“一級編劇”,不是的,連“三級”都不是),太抬舉我了。我雖是個終生戲迷,卻沒受過任何寫戲的正規訓練,前半生基本上是奉命寫作,後半生又攪進了為職稱、獲獎而寫作的功利漩渦。數十年貌似在藝海奔波,其實與“藝術”隔膜得甚遠。一個連戲劇藝術的真蒂都沒釐清的人,也配稱“著名劇作家”?這類廉價的桂冠,如果用來對鏡自賞也許尚可暈眩一時,但若見於書文,只能給後人徒留笑柄,包括自已辛辛苦苦所製造的那一大堆“廢品”。可是我的命好,碰上了許多提攜我的良師益友,“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我收穫了友情,這其中很重要的一位便是羅雲導演。

我雖然一生庸碌得很慘,但也有幸立過兩三出尚能為自已勉為“拾臉”的劇目,如《粉黛冤家》(《武后與婉兒》)、《風流才子》等。而這兩三齣戲都與羅雲導演有著密切的關聯,《粉黛冤家》直接得力於羅導的大力舉薦和培育,而《風流才子》則得益於《粉》劇連鎖效應的餘蔭。

我在唐代著名女詩人上官婉兒的故鄉生活了多年,從一些志書資料和民間傳說中受到啟發,創作了大型戲曲文本《上官婉兒》。初稿完成後,適逢《河南戲劇》的鄒春巖、李慧兩位編輯到三門峽組稿,我便徵求他們對初稿的意見。他們看後很感興趣,說了一些鼓勵的話,覺得此劇擺脫了“宮廷戲”的某些套路,題旨頗具現實意義,戲劇性較強,並建議把以上官婉兒為主的戲路改為以武則天為主。我遵照他們的意見,對劇本做了大幅度修改,武后的分量加強了,但仍沖淡不去我對上官婉兒的偏愛,我將戲名更改為《粉黛冤家》,以示兩位女主人公雙璧生輝之意。改本完成後,一個市級劇團的領導聞訊索去,但卻三個月不置可否,經我催促後方回答我了一句話:這個本子不行!連一條修改意見也沒提,看來是塊不可雕琢的朽木了。這盆冷水幾乎潑熄了我原有的熱情,須知,在那時,凡沒經過上演的文本是很難發表的。於是我抄了一份寄給李慧,算是有個交待,便把原稿壓在了櫃篋裡,再無興趣翻看。這其間平頂山曲劇團曾排演了此劇,但沒造成多大反響。

多天後,忽接省豫劇一團一封來信,信中對《粉》劇多有讚語,並約請我到鄭州一晤,信後的落款是:羅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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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黛冤家》虎美玲飾演武則天

由此為發端《粉黛冤家》開始鹹魚翻身,羅導將此本推薦給鄭州市豫劇團,幾經周折後,終由他親自擔綱執導,虎美玲主演,搬上了省會的舞臺,後又晉京參與了奪取“梅花獎”的演出。這樣的結果已大大超出了我原先的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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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黛冤家》劇照

更令人意外的是,由籌排《粉黛冤家》時發生的一段小挿曲,又催生出了另一部劇作-----《風流才子》。

剛開始研究《粉黛冤家》的角色時,預定由王希玲飾演武則天,虎美玲飾演上官婉兒。由於劇中的上官婉兒當時只有十七歲,因而虎美玲顧慮自已外在形象的年齡感上與劇中人產生距離。一開始我還以為她是在爭當主演,便特別向她解釋:此劇原來就是寫上官婉兒的,現在的本子婉兒的戲份一點也不比武后輕。但不管怎麼勸說虎美玲就是不鬆口。於是上戲的事就泡湯了。此後不久,鄭豫一分為二,虎美玲調二團領銜,排戲的事又有了轉機。虎美玲從新疆來電說二團決定排演《粉黛冤家》,她自飾武則天,邀我去烏魯木齊和團裡簽約。

雖然《粉黛冤家》在京演出的口碑不錯,如願摘了“梅花”,不久又接楊蘭春老師從北京打來的電話,告知我《劇本》月刊已決定發表此劇。至此,可謂阿彌陀佛,功德圓滿矣!但我對自已的文本並不滿意,覺得戲寫得太正,劇情尚欠流暢,節奏也有些拖沓,每看一次錄像,心裡總有些疙疙瘩瘩。與此同時,也聽到幾位朋友毫不客氣的批評意見(如荊樺、姚金成等),那些意見都非常正確,愈感自己的文本還有較大的再加工的空間(不料我的自律之言竟被人誤解為“拆臺”之音,並立即還以顏色),但木已成舟,只好讓這份遺憾留在心頭。

萬沒想到事隔14年後,又是羅導為我創造了一個消弭遺憾的機會。2002年初,經羅導搭線,商定由臺灣的王海玲與蕭揚玲主演此劇。我與羅導和耿玉卿做了多次研討,認真地對原作做了較大幅度的修改,並易名為《武后與婉兒》。應該說修改後的劇本與1988年上演的本子相比,在情節、語言、觀賞性上都有所提升,用羅雲的原話說:“比原來的本子強多了” !當然仍有不足,不過我僅有的這點本事也算是用盡了。這已是後話。

從《粉黛冤家》到《風流才子》三部大戲見證了兩位導演的兄弟情!

《武后與婉兒》王海玲飾武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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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后與婉兒》劇終合影

《粉》劇晉京歸來不久,王希玲、殷雙貴伉儷找到我,對未能合作成《粉黛冤家》很感惋惜,心有不甘,意欲約我為希玲寫個小生戲,並指名要寫唐伯虎的故事,這便是《風流才子》的由來。我曾多次表示:《風流才子》的文本若還有些優長,應該首先“感謝馮夢龍”,本人從不敢以“原創”自詡。同時,也歸功於希玲女士的準確判斷與堅持。它的二度創作則更得力於楊蘭春、張建軍、王基笑、耿玉卿等諸多師友的指導與合作。

綜上所述,可以說,沒有羅雲導演就沒有《粉黛冤家》的諸多榮耀,也就引不出《風流才子》,更不會有之後的《武后與婉兒》。那樣,我的創作履歷就更加慘不忍睹了!所以,於情於理,羅雲導演都可謂是我命中的“貴人”。

多年以來,羅雲導演一直活躍在省內外的戲曲舞臺上,不僅排了許多具有高水準的好戲,還組織了多臺各種風格的大型文藝晚會,堪稱是河南導演群英中的一位多面手。臺灣之行也為河南戲劇界爭得光彩。臺灣的觀眾和評論界是很挑剔的,不放過我的文本中的任何瑕疵(其中還有個別硬傷),但對羅導的讚譽則幾乎眾口一詞。《武》劇甫一完成,臺灣同行便摯意挽留他策劃、執導臺灣豫劇50年慶祝演出的《豫韻臺灣情》,取得很大的成功。

羅導從小學戲,諳熟舞臺與戲曲規律,後又經廣採博覽、刻苦自修,終於成為一位有理論、有創見、有實踐能力、並能以身施教的學養全面的優秀導演。當然,多年之前,我也聽到一些對羅導的負面議論,如認為他導戲手法比較保守,鮮有令人驚豔的新招。但歷史確很弔詭,在許多領域往昔飽受責貶的事理,經歷時代風雨的淘篩,反而成了今天最值得誦唸的“真經”,戲劇也不例外。我愈來愈認定,戲曲導演是一門專業性極強的大學問,輕謾它者只能證明自身的淺薄。近期首都舞臺的現實表明:一些能把某些國家級的“開幕式”或其它宏篇鉅製搞得非常精彩的大牌導演,卻未必能導好一齣戲曲,他們要麼以“實”擠“虛”,以“大”唬眾,要麼幻術多於藝術,極盡奢華,丟棄了戲曲藝術與生俱來的民俗本色。時興的並不一定是值得效仿的,一些假創新、探索之名,用納稅人的銀子堆砌出的“元素大雜燴”算不得是宏揚民族戲曲藝術的正途。而羅雲的可貴之處正在於他堅守戲曲藝術的特質,注重“可演性”,從不發空頭議論,他的“創新”,絕不以損傷戲曲自身的藝術精華為代價。

尤其令人珍惜是,在與羅導的合作中,我們一貫以坦誠相見,不拘俗禮。在他對文本看似嚴苛的評斷中,總能切中肯綮,從而拓寬我的思路;而我對他的導演構思與處理,也常提出不同看法。記得在初排《粉》劇時,對“冤家路窄”一場戲的處理就發生過爭執,他既不輕易退讓,也善於吸收我意見中的合理部份。與臺灣同行合作《武后與婉兒》時,羅導對文本做了一些刪節,我覺得他的刪節大都非常妥貼,但個別地方也使我感到“心疼”,我便直陳已見,經過共同反覆切磋,最後達成共識。記得在臺北“國家大劇院”合成彩排時,仍然是“佛殿”那場戲,我當場指出結尾處的戲太拖沓,應予刪除,他當即表態:正合我意,掐掉!類似這樣的事例還有很多,我想羅導也不會忘記那些令人愉快的細節的。

勿須諱言,當今戲劇領域裡的“軟性腐敗”,並不比別的行業遜色,只是因為這個園地相對冷僻,不大引人注目罷了。我雖平生歷盡風霜,但至今仍不諳世故,我認為不值得喝采的作品或表演,哪怕它渾身披“金”鑲玉,被捧場的媒體和專家吹破了天,我也決不會盲目附和。在某些長於“戲外功夫”的高人面前,我更是自慚形穢,怯於攀附。搞藝術的人不能太愚鈍也不宜太“聰明”,“神通”過分超凡,就會變異成“藝儈”。我認定:羅雲是個正派人,與他共事用不著戒備和做假。藝術界是個很高雅的圈子,但也是個多事之地,稍微冒總尖的人,最後很難全節而退,但我從不曾聽到過有關羅雲的是是非非。在與他二十餘年的交往中,我們從沒有過藝術之外的任何“交易”(甚至沒請我的“貴人”吃過一頓飯),更沒有為討個什麼賞賜去躬腰巴結過什麼人,沒有,一次也沒有。對內對外,我們都是坦坦蕩蕩的“君子之交”。

人生在世,不論你沐浴過何等絢麗的彩虹,佔有過多少人間珍寶的,但是一旦繁華褪盡,到頭來都將化作身外菸雲,而永存於心頭的只有兩樣東西:親情和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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