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當量核彈的殺傷威力到底有多大?

核彈,作為人類是終極殺傷武器,其具體殺傷能力一直有很多傳言。有的說,一枚核彈可以消滅一個城市;有的說,雖然美、俄的核彈可以消滅地球幾十次,真的是這樣嗎?核彈的威力以TNT當量為標準,從幾萬噸到幾千萬噸都有,其中原子彈威力相對較小,氫彈威力較大。比如2戰末期美國在日本廣島、長崎投下的“胖子”、“小男孩”核彈的噸位就只有1.2-2.2萬噸當量;而朝鮮前面所試驗的核彈/偽核彈當量,大概在1萬噸左右。美、蘇都曾經測試過千萬噸級以上的氫彈,中國最大的是500萬噸。

大當量核彈的殺傷威力到底有多大?

那麼不同當量的核彈的殺傷距離到底有多少呢?有一個大概公式,殺傷半徑=常數C*當量的立方根,C=1.5,當量單位為萬噸。所以,當核彈當量為10萬噸時,有效殺傷半徑(直接死亡或者喪失戰鬥力)約為3.2公里;當核彈當量為100萬噸時,有效殺傷半徑約為6.9公里;當核彈當量為1000萬噸時,有效殺傷半徑約為15公里。從這組數據可以大概看出一個規律,就是當量每增加10倍,殺傷半徑大概增大1倍,兩者並非等比關係。這個很好理解,因為爆炸就像一個火球,是立體的向四面八方的輻射能量的,所以在平面距離上,輻射距離就要開立方了。

大當量核彈的殺傷威力到底有多大?

當量如果是按照能量釋放大小來算的話。那麼核彈造成的衝擊波就不如同等當量的炸藥。炸藥爆炸的時候,有固體物質變成氣體,從而產生巨大的衝擊波。核彈衝擊波則是靠高熱加溫空氣產生的。所以我覺得核彈衝擊波肯定遠不如同當量的炸藥爆炸。事實上在長崎核爆炸中心區,有日本人從防空掩體裡面完好無損的走出來走出來,現代建築的十幾層樓板怎麼也比當年的日本防空掩體結實吧。

大當量核彈的殺傷威力到底有多大?

當然核彈用於野戰的話依舊是威力無比,核彈對於單個目標的打擊力度也是毀滅性的。除了依託山嶺建造的地下防禦設施,估計沒什麼地面防禦設施能夠撐住核彈的直接打擊。所謂的核武毀滅性的威力,我想僅僅是針對作戰部隊和核心設施的。而非針對人類本身的。

一箇中型城市真正城區的半徑大概在5-10公里,要想有效殺傷,單枚彈頭需要100-300萬噸級的彈量,但如果換成30萬噸級的,只需3顆就可以了。這也是目前各核大國的核彈頭當量基本保持在30萬噸級左右的原因了,因為更具有性價比。

大當量核彈的殺傷威力到底有多大?

核彈的殺傷方式分為衝擊波、光輻射、貫穿性核輻射以及後續的放射性汙染。對於小當量核彈來說,殺傷方式主要是前兩者。由於城市中高樓林立,水泥建築能夠有效的減弱核彈的殺傷能力(但建築倒塌反而會殺傷不少),所以在城市不同位置的人,所受到的傷害是不同的。對於殺傷半徑2公里的核彈來說,如果你在地下室,其殺傷半徑也就剩1公里左右,而如果你在地鐵裡,500米就難以致命了。當然,這說的是致命,實際上,還是越遠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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