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检动态」海东市人大检查组对海东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专项检查

8月6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泓、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佐龙、市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方兰斌等分别带队就海东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县(区)检察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精心安排。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海燕作了专门部署,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有才陪同检查。

在市、县(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专题座谈会上,市人大检查组听取了各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汇报,指出,检察机关要积极挖掘案件线索,加大办案力度,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要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维权意识和环保意识,提高群众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要加强对检察建议回复整改情况的跟踪调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要主动向人大报送检察建议,充分运用人大的监督作用,进一步督促行政机关履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泓在听取海东市检察院、平安区检察院、乐都区检察院、民和县检察院的汇报后作了讲话,他指出,一是公益诉讼工作已成为检察机关的主要工作之一,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关系到群众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提高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二是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面广,涉及国土、林业、环保、农牧、食药等领域,要紧紧围绕党委部署,牢牢抓住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等热点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三

公益诉讼工作要依法进行。要把握生态“红线”,依法开展工作。当前,这方面法律不够健全、不够完善,立法滞后,造成检察机关开展工作上的被动,检察机关要克服困难,努力搞好公益诉讼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佐龙在听取互助县检察院的汇报后指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关系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同时要注重公益诉讼背后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不断更新观念,拓宽思路,提高对公益工作的认识,不能局限于对法律法规表面的认识,要深层次的去学习研究,深挖法律法规背后所折射的精髓,全力以赴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

市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方兰斌在听取各检察院的汇报后,对我市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职责的知晓度。二要进一步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严厉惩处涉嫌公益诉讼案件的违法犯罪活动,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和上级院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党委、人大、政协等的支持,并加强与监察委员会、审判机关等部门的联席协调力度,争取达成共识,确保庭审效果和案件质量。

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有才指出,各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扎实,准备充分,各有特色亮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要加紧对检察干警“充电”,加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摸排和案件办理力度,强化检察监督,在公益诉讼工作上精准发力。

市人大检查组对公益诉讼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全市检察机关在今后工作中将按照检查组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强化公益诉讼工作,把公益诉讼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中谋划推进。按照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十二字检察工作新要求,立足宪法定位,强化检察担当,切实当好法治程序的建设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进一步加大工作宣传,加大办案力度,使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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