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检动态」强化审判监督 助力司法公正——吴海燕检察长列席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及司法改革要求,8月17日上午,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吴海燕应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就原审被告人马某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列席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第12次审判委员会,并发表意见。此次审委会由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一级高级法官程旭文主持。

「东检动态」强化审判监督 助力司法公正——吴海燕检察长列席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程旭文院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法律监督,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吴海燕检察长在全面听取了案件承办人汇报后,就该案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发表了意见。同时指出,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各级检察长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更好地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等新形势新任务的新要求,也是加强对法院审判活动监督的重要途经。建立双方积极和谐良好的工作关系,共同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吴海燕检察长表示,海东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两高”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及省检察院相关通知要求,自觉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加强与同级法院的协调对接,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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