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三中與民辦學校合辦高考補習班,省教廳:明令禁止

近日,省臺記者接到茂名化州的市民報料,說化州市第三中學和一家民辦學校——化州青鳥實驗學校合作辦學,聯合辦高三補習班,校方甚至將最優質的資源給這家民辦學校使用,搞到學生和家長都很大意見。究竟怎麼回事?

化州市三中與民辦學校合辦高考補習班,省教廳:明令禁止

化州青鳥實驗學校的招生簡章顯示,該民辦學校位於化州一中校內,計劃在2018年秋季招4個班的高考補習班。

化州市三中與民辦學校合辦高考補習班,省教廳:明令禁止

知情人士

學校地方都租給別人了,(省臺記者:宿舍和教室都租給別人了嗎 ?)對。學生住的地方也比較少,學生和家長的意見也比較大。

但當省臺記者致電校方的招生熱線,發現補習班的校址已經搬到化州市第三中學。

化州市三中與民辦學校合辦高考補習班,省教廳:明令禁止

省臺記者發現,民辦學校高三補習班的教室,就設在化州三中高中樓的七樓,裡面有多間教室和辦公室。而飯堂和宿舍也是共用的,但民辦學校的老師就強調,他們提供的資源更優越,而老師的教學水平也是更加高。

在化州三中高中樓,有部分復讀生已經在上課,而門口還掛著“文補(1)班”的牌子。復讀班的招生負責人表示,他們的校址已經完成徵地並準備建設,明年秋季可具備招生條件。目前雖然是借用三中校園,但硬件比三中的在讀學生更優越。

化州市三中與民辦學校合辦高考補習班,省教廳:明令禁止

民辦學校招生辦主任

這是他們最好的宿舍,空調、熱水都有。只有4個人一個宿舍,我們最多的一個宿舍住9個人,三中的一個宿舍是十幾個人。

化州市三中與民辦學校合辦高考補習班,省教廳:明令禁止

省臺記者致電化州三中的一位負責人,對方表示校方並沒有將場地出租,也沒有收取任何費用,只是將多餘的地方借給民辦學校,雙方合作辦學。

化州市第三中學代理校長 李先生

會不會影響到你們的教學,宿舍和教室都給了他們用,不會影響。 因為這些是多餘的,大家合作辦學,相互都有好處的。

化州三中提供的批文,是一份由化州青鳥實驗學校籌建處提交給化州市教育局的申請,申報表連抬頭都沒寫,但卻有當地教育局領導的簽名和蓋章。

化州市三中與民辦學校合辦高考補習班,省教廳:明令禁止

化州市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主要是為了“不造成浪費”,所以才批准三中和青鳥學校合辦高考補習班。

化州市教育局科員 李健

最關鍵是有一批很優質的團隊,學校還沒建成。如果放在這裡就會浪費,就暫時沒有教室。(省臺記者:只能通過合作需要經過你們教育局批 或者上級教育局批嗎?)經過化州教育局批,我們有批文。

針對此事,有教育專家認為,民辦學校如果還未建校園和教室場地,也沒有經過驗收,是不具備招生條件的。辦公學校和民辦學校聯合舉辦高考補習班,或者將地方借給民辦學校,也是違規的

廣東當代民辦教育管理研究院理事長 張鐵明

到現在為止,沒有哪個民辦教育法律,包括法規同意說,一個學校的籌備機構,可以單獨或和別人合作招高三複讀班。學校的籌辦機構申請辦高三補習班,這個本身就是違法的。

化州市三中與民辦學校合辦高考補習班,省教廳:明令禁止

原廣東省人民政府督學李偉成表示,化州教育局是沒有相關審批權力的。

原廣東省人民政府督學 李偉成

作為一個縣級的教育部門,它沒有權管轄高中的辦學,特別是不能違反政策,去批准這所高中把場地借給民辦學校辦學。

而廣東省教廳回覆稱,我省明確規定公辦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形式舉辦往屆復讀或補習班,以及利用公辦普通高中教師及資源與其它教育單位聯合舉辦補習班或復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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