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說一次再見,就是死去一點點

雷蒙錢德勒,曾在他的小說《漫長的告別》中說過:

“每說一次再見,就是死去一點點。”

每說一次再見,就是死去一點點

它讓我想到,前陣子讀到一本關於C.S.路易斯的書,當他和托爾金共同的朋友威廉斯死去的時候,路易斯寫下這樣的話:

“逝去的不止是威廉斯,也是托爾金。當托爾金說出一個笑話的時候,再也沒有人能像威廉斯那樣會意,給出巧妙的回答。只有與威廉斯對談的時候,托爾金才會有那樣的光彩,我不但失去了威廉斯,我也失去了那樣的托爾金。”

C. S.路易斯真是一個能夠一眼看穿事物本質的人。置身群體中的你,和朋友在一起的你,與獨自一人的你,都是不一樣的你。

想起大學畢業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我都以為,只有自己能夠理解自己。那時的我,常覺得別人的存在是一種打擾,更寧願沉浸在獨自一人的環境裡,獨自看書,看電影,在街上隨便溜達。那樣的時候,我感覺更輕鬆,不需要在乎別人眼中的我是什麼樣子,也不需要為他人預設的期望去努力。

但是,我很清楚,我的內心深處,仍然懷念著一種東西。這種懷念的表現形式,常常以某些人的形象反應出來,甚至是一群人的樣子。

那是我在青春時代,曾經遇到的人們,我心裡總有種直覺,那時的我,比現在的我,有更多的樣子,更豐富的情感,現在生活簡單了,人人都是點頭交,禮貌周全,但不說心裡話。

於是,我開始做夢,那些年少時的人與事,總在深夜裡,一遍遍在夢中出現,徘徊不去。我好像失落了什麼重要的東西一樣,心裡有空蕩蕩的回聲。

後來,我才漸漸意識到,其實我懷念的,不是誰,而是自己。是跟隨離去的那些朋友,一起離去的自己。用馬克思對的人定義來說,人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他人不但定義你的階層和身份,更深一層來說,沒有他人,你就很難看見自己,沒有特定的人來映照,你身上的某些部分,也會像見不到陽光的植物一樣死去。

米蘭昆德拉曾在《生命不能承受之輕》中提到四種眼睛:

“我們都需要有人看著我們。根據我們生活所希望承接的不同目光,可以把我們分成四種類型。

第一類人期望著無數雙隱名的眼光,換句話說,是期待著公眾的目光。若沒有那些隱名的眼光,他便感到空氣頓時稀薄了一百倍,感到自己將被窒息。

那些極其需要被許多熟悉眼睛看著的人,組成了第二類。他們是雞尾酒會與聚餐中永不疲倦的主人。他們比第一類人快活。第一類人失去公眾時就覺得熄滅了生命之光,而這種情況對幾乎他們所有人來說是遲早要發生的。然而在第二類人這一方面,他們能夠總是與自己需要的目光在一起。

再就是第三類人,他們需要經常面對他們所愛的人的眼睛。他們和第一類人同樣都置身於危險處境,某一天,他們愛著的人兒閉上雙眼,他們的空間將進入黑暗。

最後是第四類,這一類人最少。他們是夢想家,生活在想象中某一雙遠方的眼睛之下。”

無論是公眾、群體、愛人、夢想家,這些眼睛,就像聚光燈,當這燈光照向你的時候,你被點亮了。你從黑暗中無數個模糊的影子裡凸顯出來,你開始確認自己是誰。而若在心裡,失去了那雙眼睛,人也就失去了成為自己的動力。

於是,有你的朋友的身上,必然有著你的一部分,那是唯有他能夠看到,能夠激發,能夠讓它活起來的一部分。一個平時嚴肅的人,在戀人面前也會開始撒嬌;一個沉默的人,面對朋友充滿善意和鼓勵的眼睛,也會開始談笑風生,妙語連珠;而一個懟天懟地的人,碰到一個能夠明白他所有憤怒的朋友時,他也會開始變的溫柔,變的寬容。

而當這樣的朋友離去的時候,最讓人難過的並不是再也看不到那個人,而是你再也不可能看到這一部分的自己,他的離去,讓你的一部分也從此塵封,隨之死去。

不是有句話這麼說嗎?

我愛你,不是因為你是誰。而是因為和你在一起時,我是誰。

就像張愛玲和胡蘭成。很多人都不明白,張愛玲那麼冰雪聰明的一個人,為什麼會迷上這麼一個渣男?而且在和他分手的時候,還能夠寫出這樣的句子:“我倘使不得不離開你,亦不致尋短見,亦不能夠再愛別人,我將只是萎謝了。”

胡蘭成的私德很爛,但他的確是最懂張愛玲的人。看他的文章,張愛玲簡直是360度全方面從頭到腳的發著光。他說張愛玲是“水晶心肝玻璃人”、“頭頂敲敲,腳底板都會響”,說她“是頂天立地,連世界都要起六種震動”。

也許這些文字不無浮誇,但對當時的張愛玲,當時看似驕傲實則不太自信的張愛玲來說,胡蘭成這一面鏡子,讓她看到,啊,原來我是可以這樣的,這樣聰明,又這樣傻,這樣瘋狂,又這樣柔順的去依戀一個人。

她把整個的自己交付在他手上。所以當他離去的時候,她的整個生命力都好像被抽空一般,餘生,張愛玲再也沒有變成那個樣子,和胡蘭成在一起的時候,那樣的張愛玲,也隨之死去了。

每個生命,都有無盡的可能性,你是什麼樣的,你也許自己都不瞭解。但有一天,你遇到一個人,他比你更懂你,他的眼神,他的微笑,他說的話,忽然就像魔法一樣,解除了你身上的封印,你開始變的快樂,俏皮,靈動,溫柔,你才會發現,原來我是這樣的,我還能有這樣的一面。

所以,什麼是友誼,什麼是愛呢?在我看來很簡單,就是你曾經把自我的一部分,交給過另一個生命,當他離開的時候,你會有深切的痛覺,會感受到自己的一部分也在隨之死去,而且很可能是最好的那個部分。若沒有這樣的感覺,就可以很清楚的斷言,那不是愛。

就像有的人,號稱朋友遍天下,關係網能通神,他和“朋友”們可以互相交換資源,交換利益;就像有的人,沾沾自喜於自己約過多少炮,睡過多少妹子,是“百人斬“甚至”千人斬”,但是他從來沒有在這些朋友或炮友身上,看到過自己被輝映,被髮掘出來的那個部分。

失去任何一個“朋友”,他都不會有切膚之痛,也感覺不到自己的死去。那麼,這樣的人,即便有一千個朋友,或睡過一萬個人,他都仍然是空白的,他不曾被喚醒過,他的靈魂仍然被封閉在一個針扎不進的黑盒子裡,沒有見過它發光發亮,伸展,擁抱,和另一個靈魂在默契中起舞的模樣。

所以,我們永遠需要朋友,需要愛,也許你強大到能照顧好自己,搞定各種麻煩事,哪怕只是為了看到自己還有什麼可能性。膚淺的關係千千萬,而唯有深刻的關係,才能讓人懂得自己。若從來沒有看到過所有可能的自己,才是活過這一場,最大的遺憾。

< END >

每說一次再見,就是死去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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