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渠道五花八門,常見的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我們總會聽到一些關於“洗錢”的宣傳和信息,我們一般稱之為“洗黑錢”,從字面上我們就不難發現,就是把一些來路不正的錢通過一些不法的渠道變成乾淨的錢,我們平時在銀行等金融機構辦理業務的時候,在銀行門口的顯示屏或者大堂中、宣傳欄中都會發現有“洗錢”的宣傳,所以可以知道“洗錢”是一項及其惡劣的金融犯罪行為。經過收集總結,我們會發現洗錢渠道五花八門,但最常見的有哪些呢?

1、現金走私;

2、將大額現金分散存入銀行;

3、向現金流量高的行業投資;

4、購置流動性較強的商品;

5、匿名存款或購買不記名有價金融證券;

6、製造顯失公平的進出口貿易;

7、註冊皮包公司,虛擬貿易;

8、設立外資公司;

9、利用地下錢莊和民間借貸轉移犯罪收入;

10、購買保險;

11、實施複雜的金融交易;

12、在離岸金融中心設立匿名賬戶;

13、利用銀行保密法洗錢。

洗錢是一種將非法所得合法化的行為,主要指將違法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通過各種手段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在我國如果洗錢達到一定數額或者一定情節將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觸犯《刑法》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洗錢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而提供資金賬戶的,或者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或者通過轉賬或者其他結算方式協助資金轉移的,或者協助將資金匯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行為。

因此,我們要堅決抵制“洗錢”這種行為,並積極舉報相關違法行為。

洗錢渠道五花八門,常見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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